养老保险交了3年,不交了已停,钱能退能退。
养老金退还的情形有:
2、参保人在职死亡,在缴费期限参保人不幸身故,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退保,把账户里面的钱领取出去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不属于本国公民没有享受保障义务,出国定居前可以申请办理退保。
4、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不满足补缴条件或不想补缴,可以申请一次性退保。
5、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不满足补缴条件或不想补缴。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才可以申请退保,不过退保后,也只能拿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
6、参保人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7、参保人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老保险退保流程
2、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县级保险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
4、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