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于2010年6月被太平洋保险业务员以到期返还本金加额外分红为由,推荐购买了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当时承诺15年交4万元,年满后返还本金4万+分红4万共8万元。今年缴纳保险费用时拨打太平洋保险95500咨询时,被告知该保险无任何返还款项,拨打分红通知书上收款人亦被告知就是保险无任何返还款项。家人感觉上当想要全额退保,联系太平洋保险被告知业务员正常开展业务不存在欺骗,是我们理解有误。
经过多方了解,我们同村当年以高额分红投保用户达5户之多,再次致电太平洋保险,被告知别人的保险与我们无关,退保只能退还现金价值的部分,并举例说跟买车一样随着年限会有折损。
为什么要投保人来承担损失?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本金咋就这么难?
扶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回复:在收到贵站的调查函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风支公司负责人,对其当时业务办理人员及业务流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结果进行回复:
一、调查情况
1.投保情况
投保人2010年6月1日投保太平洋人寿保险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号为250101EL7518969,保险期限终身,缴费期限15年,已缴13次,年缴费2404元,累计缴费金额31252元。
2.核查情况
经太平洋人寿保险扶风支公司与保单业务员(工号XIAD3151,已离职)联系核实,业务员称销售时按照保险条款向投保人讲解保险责任,投保人同意后购买。
经联系投保人,告知其向太平洋人寿保险扶风县支公司提供的同村其他投保人与业务员的对话录音中,业务员对保险条款的解释无问题,也无法证实投诉人母亲的保单存在业务员未讲清楚保险责任的问题。
二、处理结果
为维护投保人权益,太平洋人寿保险扶风县支公司与投保人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投保人撤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已对太平洋人寿保险扶风县支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开展业务员能力规范及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整改;我县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保险行业监督工作,督促保险公司在业务办理中对投保人做好条款解释工作,确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