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最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宋占军对21世纪经济报道保险课题组表示,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后,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消费者退保,保险公司应扣除已承担保险责任的部分,所以无法退还全额保费。犹豫期退保在一定程度上是保险公司让渡一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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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得早反而吃亏?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保险课题组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消费者犹豫期后退保时一些费用已经发生,比如管理费、佣金,还包括已经开始承担的保险责任,这也需要支付保费。这些实际上并不取决于投保人是否已经发生风险,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已经进行赔付。
中国太平洋保险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以这款产品的利益演示为例,如果第一年(21岁)选择退保,所交12848元的保费只能退还210元的现金价值;如果第五年(25岁)选择退保,所交64373元的保费可以退还10117元的现金价值。
究其原因,保单现金价值=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管理费-佣金-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前期,保险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佣金等费用相对较高,并且所产生的利息相对较低。
宋占军表示,减额交清方式为部分保费缴纳能力暂时不足的消费者,提供了一种维持保险合同效力的方式,也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保险合同继续率。
朱俊生认为,减额交清方式相对兼顾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利益,更可取。消费者用保单现有的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保费,虽然保额有所降低,但可以降低退保带来的损失,并且获得一定的保障。
自2019年8月以来,广东银保监局发出风险提示,随后河南、四川、辽宁、河北、北京、湖南、厦门等地银保监局分别跟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也陆续提示消费者,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也再次发声。
如何减少退保误解和纠纷?
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37892件,同比增长129.73%。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15539件,同比增长83.20%,占投诉总量的41.01%;人身保险公司22353件,同比增长178.99%,占投诉总量的58.99%。
有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保险行业恶意退保的管控。
政策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方调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监管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此类产业链及团伙。
对正常保险投诉和恶意代理投诉按照科学标准加以区分,经核查确为恶意代理投诉的,应从投诉考核指标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