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也可以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2.留学期限可否超出现行规定?
答:不可以,须按规定期限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或超过24个月。因特殊原因获准延期回国的人员,延期期间不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答:不可以。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是否提供学费资助?
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二、关于申请条件
7.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个别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8.私营企业、外企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9.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
答:不可以。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10.目前国内在读博士即将毕业,能否申请赴国外博士后研究?
11.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或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满2年后方可再申请。
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三、关于申报
12.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吗?
答:是的。申请人须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3.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吗?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答: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人不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供邀请信的扫描件、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对提交非正式邀请信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14.关于邀请信
(2)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答: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15.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国外留学单位应为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16.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吗?是否需要提交该证明材料的原件?
答: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人如外语不合格,在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其重点推荐,同时申请人应提交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17.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18.是否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
答: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的留学人员,不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赴以上语种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19.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吗?
所有材料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版,纸质材料由各受理单位留存,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
20.上传的申报材料模糊不清,对申报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1.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仔细阅读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相应内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如所在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须由司局级主管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我在网上填报了出国留学申请表,但是我单位不同意推荐,还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吗?
答:因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无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政治立场不合格”“材料不属实”、“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3.申请人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核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的汉字及拼音、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信息与邀请信内容是否一致;申报及上传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要求。
24.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四、关于评审
25.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审核主要审核什么内容?
答:一是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为国内在职人员;年龄是否符合要求;尚在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的申请人是否重复申报;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回国是否满2年等。
26.如何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的内容有哪些?
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一学科3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关于录取及派出
27.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28.下载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
29.是否所有录取人员均需提交补充材料?
如遇问题,可按录取国别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32.留学人员派出后,中途能否回国或到第三国?能否申请提前或延期回国?如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