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页面内容仅为信息发布,不作为任何招生依据,亦不构成任何报考建议。如果您需要报名,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谨防受骗。
广西省二胎上户口新政策
7月18日,经过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施行。
出生证需在一个月内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俗称“出生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发放,是证明婴儿出生地点、出生日期、出生健康状况、血亲关系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落户登记的重要依据。
《管理办法》明确,《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出生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机构内出生是指本机构住院分娩、在家中或途中分娩24小时内母婴均送到该机构住院处置的新生儿。无论新生儿父母是否为当地户籍人口,签发机构均要按照首次签发要求,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签发登记。
对比过去的管理办法,以前是宝宝出生3个月内办理,今后医院将督促家长在宝宝出生1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父母信息如需更改,以往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现改为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或母亲病历指纹留样鉴定证明”。另外,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的机构也放宽了,以往限定在医疗机构内,现在放宽为广西范围内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出生证取名要谨慎
《管理办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签发机构应指导孕妇及其家属按《通用规范汉字表》规范为新生儿取名。对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户籍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此,“出生证”取名要谨慎。
出生证申领注意事项
对无法核实父亲或母亲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捺印,《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管理办法》还规定,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父亲和母亲身份信息均无法核定的、公民收养的人员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有些收养、领养弃儿等特殊情况无法拿到出生证明,会影响给孩子上户口。对于这些情况,《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属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对象的、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有效亲子鉴定证明而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由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落户登记。
严禁伪造、买卖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免收工本费,严禁变相收费。不得擅自跨机构、跨地区借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生医学证明》。
若是户口登记机关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可暂停办理落户登记,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委托鉴定书与可疑证件一并送至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要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根据证件载体和证件记载信息核查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真伪鉴定书并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扩展阅读
我市的罗丽娟女士,在儿子出生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没有过多斟酌就给儿子取了个名字。她和许多人的想法一样,届时到公安机关给孩子上户口时,再起个好名字也不晚。然而当她到公安机关办理上户口手续时,却被告知“孩子的名字只能沿用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罗女士顿时傻了眼。那么,罗女士的儿子为何在上户口时不能随意起名呢如今她还能帮儿子起个心仪的名字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随便起名埋下“麻烦”
去年11月6日,罗女士在市妇幼保健院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全家人都很开心,丈夫杨先生更是在办理出生证时在儿子姓名栏里大笔写下了“杨富安”三个字,这个名字是夫妻俩之前有过商量的。可当回到家中,父母就孩子的名字提出了异议,认为将罗女士的姓氏“罗”放在孩子名字中间更好,罗女士与丈夫稍作思考后,也认为这样更有意义,毕竟孩子是夫妻俩爱情的结晶嘛。
罗氏夫妇在想,反正儿子还没报户口,到时再决定名字不应该成问题。然而没想到,今年7月份罗女士去公安机关为儿子上户口时,发现这事还真的成了问题。
罗女士说,当时她拿着各项证件到辖区黄村派出所的大厅给孩子上户口,被告知孩子上户口的名字只能叫“杨富安”,不能改别的。罗女士愣了,庆幸当时没有随手给儿子起个什么“罗毛毛”、“杨弟弟”之类的名字,不然还真的闹笑话了。
但罗女士还是不愿用“杨富安”,所以拖到现在一直没有给儿子办理上户口事宜。
公安机关和医院都建议“直接改名”
昨天,记者就这事,来到柳北公安分局户政科进行了咨询。
源头在出生医学证明上,那么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能不能更改呢
提醒:办理出生证时名字一定要想好
采访中,罗女士表示,当时在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时,工作人员确实问过其丈夫“确定要用这个名字吗”,在得到其丈夫的确认并亲自填写后,院方才为孩子开具了出生医学证明,“我承认这个错误确实是我造成的,现在我只想知道儿子还能不能改名字”
记者随后向罗女士的辖区黄村派出所寻找答案。厅的小陈说,罗女士可先按照着出生证上的名字给儿子上户口,大约两个月后待系统内录入孩子信息成功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为孩子改名,一般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是允许改名的。
在此,农铮副主任也建议市民,出生后一个月内,爸爸妈妈一定要想好孩子的名字,再到医院保健部申请孩子的出生证,切记“一旦签字确认了孩子名字就不能更改”,请广大爸爸妈妈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