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应督促参与施工各方全面做好施工图纸自审,并应该认真组织监理、设计、承包商、等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对将要实施的工程施工图进行全面审查,让各参与方全面理解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图纸上的差错与缺陷,在施工前给予纠正,补充完善施工图纸,这对减少重复返工费用、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加强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的程序管理
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原因造成变更,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提出单位填写变更联络单,联络单中注明工程量的增减、投资额的变动、变更的原因以及拟采取的方案,报基建办同意后会同规划计划部审批。提高设计标准、改变设计规模、改变实施方案的变更,由基建办组织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周密的技术论证和经济可行性论证。论证后送有关部门会签,经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而不能凭借某个人的意志而随意进行变更和设计修改。
3、做好组织措施
建立严格的签证制度,明确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提高签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在运用组织措施时,应处理好如下几点:
(1)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会签即业主代表、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公章。(2)凡定额及已包含的内容,不得再另行签证。(3)现场签证的原因、部位、工程内容、数量、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必须在签证上明确标出。(4)要做好隐蔽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核对,对于基础换土、塘渣回填,材质,深度,宽度;桩入土深度及有关出槽量;基坑开挖验槽等,一定要真实记录。(5)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办理,随做随签,不得拖延至竣工结算时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要及时拍照或录像,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作为签证结算的依据。(6)签证至少要一式五份并编号,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自行修改的现象发生,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有的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的业主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因而造成设计变更频繁,甚至个别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比施工图纸还要多。而设计变更又是引发工程签证的最大源头。
未经核实随意签证
有的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有的人觉得反正是公家的钱,花多花少和我没多大关系,还不如顺水推舟送个人情,这样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签证不及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恶意签证
恶意签证是指由于业主代表与承包商代表相互串通而签订的签证。目前现场签证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不正之风,如施予恩惠,有好处就办事,有的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所以说恶意签证对工程项目的造价影响较大,造成的后果也较为严重。
落实签证责任
(1)建立甲方驻工地代表与乙方代表对等的签证负责制。必须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3)为了及时办理好增减预算和经济签证,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造价,发生在哪方,由哪方办理签证,各方的专人负责归口汇总,使现场签证工作成为一项正常制度。
确定有力措施
组织措施。建立机构,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保证体系,业主项目管理班子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方面进行跟踪管理。
技术措施。提高甲乙双方的管理水平,对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加强定额学习,使之既熟悉现场情况,又熟悉经济法规,实事求是地办理签证,能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造价。
经济措施。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
增强意识与防范风险
(1)注意现场签证的“时效性”。因没有及时进行现场签证,采取事后补签证的方法,容易造成与实际情况相矛盾的。
(3)注意现场签证与施工合同的“一致性”。签证重点是对现场施工活动真实情况的记录,凡与合同及投标报价中明确规定内容相违背的签证,一律是无效签证。
(4)注意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现场签证一般需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的签证,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
(5)注意现场签证的“真实性”。有些施工单位中标后,往往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审计部门有必要深人现场核查了解,对签证的质量及施工环境进行现场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