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炎热夏日,针对城乡饲养宠物狗引发的投诉在本报集中体现,记者为此专门观察一番,发现仅在哈尔滨的江畔、公园、广场,就随处可以看到一些曾明令在市区内禁养的大、中型犬。
“须知”管不住遛狗人
江畔是狗患的重灾区。
非法狗市源头难治
养狗旧规废止新规待出
对于狗患重现的情况,记者前往哈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进行采访。该所工作人员说,对于违法的养犬行为,只要接到群众举报,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就会马上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他们有一支十几人组成的管理人员队伍,被人称作“打狗队”,这些人手对于全市几万只狗来说是捉襟见肘。今年开始,犬类管理已经不再采用收费限养的方法,养狗人只需到动物防疫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办理意外伤人保险,之后即可免费办理准养卡,目前来注册的狗已经由去年的2万条增加至现在的5万条,据估计还有两三万条狗没有注册办理登记手续。
非法狗市里,市区内禁养的大狗正在等待出售。
据该所的工作人员说,从前的《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要求“一犬一证核发,每条犬登记费用4000元,每条犬的年检费用1000元”,这些条款已不再适用,需要作出更加人性化的改进。从2007年7月份开始,哈市人大开始对旧《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进行修改,据说要到2008年底《新规》才能出台。法规的缺空给狗患的治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对此,黑龙江省社科院的学者董鸿扬谈了自己的观点:以前采取的政策是限养,而现在门槛降低了,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可避免的会给人们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带狗上公交车,公园里遛狗,随意养大型犬等违规又扰民的现象层出不穷;要想治理狗患,一是要加强立法,提升执法力度,二是进行合理引导,对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园等单位可以下放一定的执法权力,让他们就近的制止一些养狗人违法、违规的扰民行为,同时还要出台政策,鼓励市民文明养犬。
新闻链接
犬类管理所告知
1、市区内居民不准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2、饲养中小型宠物犬(每户只允许饲养1只)的市民,必须携犬到附近的动物防疫部门指定的免疫注射点给犬免疫注射,办理意外伤人保险,获得准养卡。
3、在市郊、村屯饲养大型护卫犬的单位或个人,可持单位经营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个人住址证明、养犬申请,到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办理免疫注射、保险和登记发卡手续。
遛犬须知
市民养犬必须按规定的19时至次日6时出户遛犬。市民携犬出户遛犬时,必须由成年人牵领,犬不能散放;远离人群,避让行人;遛犬者不要群聚,避免犬只争斗乱叫和犬病互相传染。
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辆;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商场、休闲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市民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犬咬伤他人,养犬者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将伤者送到当地卫生防疫站接种狂犬疫苗,并按规定理赔损失。
试准养的中型宠物犬包括:喜乐蒂牧羊犬、巴吉度犬、松狮犬、萨摩耶犬(小型)、麦町犬(小型)、雪橇犬(哈士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