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应在托运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若天津机场与目的地城市尚未开通航线或舱位紧张,暂时无法收运货物,则货运员帮助顾客联系其他航线转机或者向顾客说明情况并征询顾客意见。
判断货物是否符合航空运输规定
顾客托运危险品货物需出具“危险物品申报单”;动物、植物货物应出具“动、植物检疫证明”。
另应提供进出口国的海关规定要求文件,以及销售者的商业发票副本;进口国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及木质包装的熏蒸处理手续等。
货运员检查货物包装、重量、尺寸等是否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国际货物运输规则》,包装是否适应、符合货物性质及运输条件。若一切条件均可达到要求,则可以为该票货物办理托运手续。
货物订舱
货运员按照《托运书填写规范》(国际)检查顾客所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货运员准确测量货物尺寸,重量,计算出货物的计费重量。
货主向航空公司货运代理部门提出订舱申请,航空公司确认后,通知货运员进行后续操作。货运员从航空公司货运代理部门得到舱位确认后,立即告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为货物制作、选择、并贴挂识别标签,及操作标签。
若航空公司货运代理部门提示货运员选择订舱的航班由于载量限制或舱位已满,货运员须征得顾客同意选择延迟航班或停止运输。
货物的安全检查及交运
安检员首先核对“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上列出的货物信息,并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若安全检查站安检员通过安检仪无法判断货物属性,则需要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
安全检查站安检员若发现顾客所申报的货物品名与实际货物不符,或所托运货物为会影响航空器正常飞行的,货运货运代理部门应不予承运该货物,并为顾客办理货物退运。
货运收货人员负责对经过安检员检验过的货物进行复重、复尺。如发现问题,经货运员核实后修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际货物托运书”、“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然后存入仓库,货运收货人员在“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收验人栏内签字或盖章、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际货物托运书”重量栏填入实际及计费重量并加盖审核章。
如未发现问题,货物直接存入仓库,收货人员在“航空货物、邮件安全检查申报单”收验人栏签字或盖章,同时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际货物托运书”重量栏填入实际及计费重量并加盖审核章,并将该托运书退交货运代理部门货运员。
(以上信息由天津滨海国际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并最终解释)
提出托运货物要求。
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在托运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判断货物是否符合航空运输规定。
托运危险品货物需出具“危险物品申报单”;动物、植物货物应出具“动、植物检疫证明”。
托运人还应提供进出口国的海关规定要求文件,以及销售者的商业发票副本;进口国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及木质包装的熏蒸处理手续等。
所托运的货物包装、重量、尺寸等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国际货物运输规则》,包装应适应、符合货物性质及运输条件和各航空公司的要求。
托运人为货物制作、选择、并贴挂识别标签,及操作标签。
航空货运单的填制
货物的报关、报检
1.代理将货物交至货台对货物进行卸车、贴签。
2.收运人员检查货物外包装、清点件数、对货进行过重。
3.货物称重完成后,天津云商智慧物流出具“货物收运过重单”,给代理人提供货物报关依据。
4.货物重量、包装、体积检查完成后,将货物通过安检机检查进入库区。
5.库区人员及司机根据标签将货物存放在相应区位。
6.航班起飞前12小时接收航空公司组板要求。
7.根据组板要求在航班起飞前6小时完成货物组板操作。
8.航班起飞前3小时向航司提供组板信息,获取装卸机单。
9.航班落地后进行装卸机操作。
10.航班装卸结束后对相应单据(现场监控单、机长通知单、飞行资料等)进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