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为何居高难下
●政策解读●
中央列出80条违反八项规定清单(下)
●工作动态●
省扶贫办开展“八查八看”作风整治活动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专题调研督导省供销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整改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屡屡发生的“节日病”
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高发期。自2015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加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这一项后,此类问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占比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5月至6月、10月至11月,查处的此类问题数多出现小高峰。
“这表明节点期间,该类问题较为突出,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节点、加大整治力度措施的精准性。”福建宁德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陈剑峰说。
通报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点。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153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其中近50%发生在节点期间。有的典型案例延续数年,涵盖多个节日。如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宁夏银川物资集团公司多次在节假日前夕以过节费、防暑费、劳保费、季度奖、年终奖等名义,发放福利51万余元。
节点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或福利名目繁多、花样百出。首当其冲的是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发过节费、加班补贴、节日补助和年终误工补贴等,紧随其后的是以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虚列开支等方式购买发放节日福利。此外,有的还以“上、下半年补贴”等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助。究其根源,是对拜年过节发红包传统习俗的异化扭曲,也是“以前发、现在发”的惯性使然,“别人发、我也发”的从众心理作祟。
有漏可钻的“制度病”
有的标准严重滞后、脱离当前实际。调研发现,有些地方中小学校教师的教龄津补贴标准已经实行了30多年,没有增长,现在每月仅3-10元,与现实物价水平脱节较大。政策没有及时跟进调整,按此执行显得“很不合时宜”,致使有的地方搞土政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搭“顺风车”、打“擦边球”,政策执行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单位沿用过期、失效的文件,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有的执行政策搞“选择性解读”,“歪嘴和尚念经”;有的利用已有津补贴项目不讲政策原则,好处人人有份,甚至按行政级别制定发放标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
此外,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给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宁夏贺兰县纪委调查发现,该县公证处一度监管缺位,财务管理混乱,员工医疗与养老保险不按规定基数缴纳随意拔高、财务发票未附清单且账目存在涂改等问题时有发生。
积弊难除的“慢性病”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屡禁屡犯、禁而不绝、“前赴后继”,近几年一度呈现递增趋势。从全国月报显示查处的此类问题总数来看,2016年、2017年、2018年同比分别增长38%、23%和31%。在2018年达到峰值,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带来的治理效能;2019年查处问题数同比下降7.5%,表明持之以恒整治收到较好效果。
即使如此,也应当清醒意识到,2015年至2018年,这类问题数分别占同期所有类型问题数的20.3%、25.2%、24.8%和25.5%,始终高居首位。2019年全国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依旧占比第一。
当然也应看到,近年来查处的此类问题,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存量。2019年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1.53万起,其中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前的占比76.1%,这表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愈抓愈深入,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
自欺欺人的“心理病”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明显主观故意、编造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逐步减少,但透过问题,依然能看到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侥幸、麻痹等心理。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八项规定主要针对领导干部,我们是基层党员,上头哪会顾得上哩,发个一两百块小纪念品不就是毛毛雨吗?”这是福建一村党支部书记“七一”违规给党员发福利时的想法。“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没人发现得了。”“只要大家都不说,别人是不会知道的。”……正是这种侥幸心态助推,一些人选择了明知故犯。
有的人认为,相比贪污、挪用或侵占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钱也没有都进领导个人腰包”“大家都得了好处”。这种“雨露均沾”的“法不责众”心理,让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不重视,对违规问题抵制不够坚决,甚至推波助澜。“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不少被处理的领导干部都把所谓“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作为托词,来逃避追责。
迎合下属、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心理。“考虑到我刚调任不久,一来就把单位惯例打破,大家对我会有意见,于是就同意发放了中秋过节费。”江西会昌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刘健民的这番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明知不对,有的领导却担心大家“有意见”,怕对比之下“失了人心”“丢了权威”,于是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
此外,有的领导干部路径依赖思想严重,不在创新激励干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依然“执着”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以“调动干部积极性、打开工作局面”老套路,拿“推动工作”当“免责金牌”,增加了刹住这一歪风的难度。
见钱眼开的“贪婪病”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一些党员干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乐此不疲”,归根到底还是贪念作祟。
有的人秉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能捞一点是一点”的态度,对单位账上的资金结余,总忍不住要动“歪脑筋”。从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一些“油水”多、权力大的部门和单位,往往容易成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重灾区”。此外,有的单位领导一到年底就“心痒痒”,企图通过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足额”用完预算内经费,自己也乘机捞些好处。
贪婪,还体现在有的违规发放金额之大让人瞠目结舌上。如2019年1月,云南城投集团一下属企业向11人违规发放奖励金一次性达841.07万元。有学者指出,津补贴或福利发放无序,有些早已经偏离了“为了补偿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的初衷,无疑暴露了违规者损公肥己的贪欲之心。
打“疫苗”、祛“病灶”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首先,必须坚持“零容忍”,对此类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紧盯问题扭住不放、深挖细查,在减存量上下功夫。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强化监督力度,逐个排查,在遏增量上下功夫。要打“人民战争”,充分调动媒体、群众积极性,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让违规违纪者无处藏身遁形,在抓杜绝上下功夫。要抓好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时时敲响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校正认识偏差、端正思想观念,真正做到心中有戒,绝不逾越“红线”,在强化“不想”上下功夫。
(接上期)
四、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圆满收官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年,省扶贫办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坚持从自身严起、从自身查起、从自身改起,在全体干部中部署开展“八查八看”作风整治活动。
一查提高政治站位高不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看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在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
二查主体责任落得实不实。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看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在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保实效上落得实不实,是否存在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和管党治党宽松软,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的问题。
三查协同配合畅不畅。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务院扶贫办及办党组决策部署,看是否存在工作拖沓敷衍,遇事推诿扯皮、回避矛盾的问题。工作协同配合中,牵头处室(单位)是否统筹推进,及时做到请示报告,不撂挑子;配合处室(单位)能否主动补位、不消极应付。另外,还要看是否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有关司、省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四查工作质效高不高。围绕事业心责任感,看责任担当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工作不认真、不尽心、不负责,对上级批办的事项落实标准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起草公文质量不高,把关不严,甚至只签字不把关,文稿质量差,经常出现差错的问题。
五查服务基层好不好。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调查研究不经常、不深入,不了解社情民意,下不去、帮不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六查推动工作到位不到位。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国务院扶贫办及办党组的工作要求,看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重部署安排、轻督导检查、缺少一抓到底的韧劲,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七查制度执行严不严。围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看作风建设的制度健全不健全、修订完善及时不及时,执行严格不严格,特别是日常考勤、应急值班、请(休)假和请示报告等日常管理制度执行好不好的问题。
八查以上率下发挥好不好。围绕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看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是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带头,“领头雁”作用和表率作用发挥好不好的问题。(省扶贫办供稿)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专题调研
督导省供销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杨振民供稿)
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整改为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4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和产业扶贫整改工作推进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思光参加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韬主持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丁东华提出工作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文通报产业扶贫“三排查三清零”情况并就厅系统《产业扶贫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作说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斌作党建工作报告。会议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厅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理想信念为根基,紧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抓组织强功能,抓作风强队伍,抓落实求质量,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严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巩固,特别是我们凝聚系统力量,统筹推进“三农”改革发展,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乡村振兴迈出稳健步伐。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稳产保供和产业脱贫压力进一步加大。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定力、压力和动力,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为接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凝聚强大力量。
会议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强化统一性,坚决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关键点,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开展;瞄准发力点,驰而不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实效性,扎实推进产业扶贫问题整改清零;强化落实力,全力推动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乡村振兴中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总畜牧师,厅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