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中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
【导读】江苏金仕鼎、重庆宏亚两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向江苏、陕西等地上千名打工者收取高额中介费,承诺一年内办妥出国手续并安排工作,逾期退还全部费用。一年后,中介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打工者们上门要求退费,劳务公司却已人去楼空。本期《天天315》聚焦:出国劳务中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
党先生是通过西安环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重庆宏亚出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办理因私出境的合同书。记者注意到,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签证期限为9到13个月,如逾期或未能获得签证,则退还全部费用。
江苏的一些打工者们投诉的另外一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名为江苏金仕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据他们介绍,这家公司墙上挂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果这个证书是真的,那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获得了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或境外就业经营资格。记者接到投诉后,也确实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公布的外派劳务企业名单中查到了这家企业的名字,名单中还留有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但记者拨打后,语音提示说,这个号码不存在。
周女士在和记者沟通时,情绪激动,几次哽咽,她说自己离异后一直独立抚养孩子,自己还是独生子女,家里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所以想趁还有力气时出国多赚些钱,出国干活虽然很苦,但是赚得多,曾去日本时交了2万元中介费,出国后赚了14万元。没想到这次还没出国,就反被卷走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
记者注意到,2012年8月1号起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提到,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其中第一条就提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应当退还给劳务人员的服务费。
条例中还规定,劳务人员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其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经济之声:江苏金仕鼎、重庆宏亚两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卷走了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现在打工者们在四处奔走维权,但希望渺茫,打工者们说,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辛苦赚的血汗钱,就这样“打水漂”。目前打工者们都已经报警,但警方还没有告知任何查案进展,这些打工者们现在能做些什么?
裘叶:我同意李斌的意见,就是对于有资质中介机构来说,打工者它偿还费用这个可能性会更高一些,因为它会涉及到有备用金的问题。当然我们可能现在不排除备用金的费用是多少,但是至少比这家没有对外合作资质企业能要回来这个钱的风险几率要高得多,当然没有的话,我仍然建议打工者可以向警方报警,因为这有可能涉及到涉嫌诈骗的性质。
经济之声:出国务工人员在出国劳务中介公司找工作的时候,到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