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要在上班期间取到号码的留学人员,我们都会办理完毕才会下班,敬请放心。
5、在领取预支的外币生活费时,根据中国银行要求,请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一页纸上);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上述需要复印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
6、大厅以及银行人员比较密集,请各位留学人员在我处办理手续时,务必注意重要文件、凭证及财产安全。
二、领取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2.护照原件(如护照在我中心,则不需携带);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如有延期、改派文件,一并携带。(委托办理时可以是复印件);
5.自2012年8月起,凡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包含6个月)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原件,具体办理办法请咨询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赴澳大利亚、加拿大、白俄罗斯、俄罗斯、新西兰、保加利亚、波兰、塞尔维亚等国留学人员在申请签证时已经办理过体检手续,因此在派出时不再提供此证书。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受理凭证(已在我中心办理照会和由我中心代办签证留学人员提供此项);
特殊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按具体要求办理。
三、领取材料
1.报到证(全名“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
2.电子客票行程单(核对:姓名拼写是否与护照一致;如果行程单上有护照号码,也需核对);提示:机票为电子客票,无需领取纸质机票,持护照即可办理登机手续。
3.护照(在我中心办理签证的留学人员,领取签证后留学人员需仔细核对签证页的姓名,护照号,签证类型以及签证有效期);
自2013年3月16日,美国使馆开始使用新预约系统和付费方式后,请持中信银行柜台开据的签证费收据和预约确认信来我处办理报销手续。五、委托他人领取
办理领取手续,一般请本人亲自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被委托人需要携带留学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留学人员本人的护照原件前来办理手续。委托书样本如下:
委托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_____同志,因有事不能前往领取签证、机票和外币,特委托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代为领取,请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