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是黄石市黄石港区人,在黄石武汉路和几个朋友共同合伙经营一家美发店。在其理发店门口,铺有入店的地毯。在理发店的的不远处,女店主乐某经营着一家宠物店,原本相安无事的两家店却在去年10月份发生了一起纠纷。
吴先生介绍,他经常发现门口地面上和地毯上有尿迹,影响到其合伙美发店的正常经营。他经过长期观察发现,这些尿迹是附近宠物店的小狗所为,主要是主人遛狗不牵绳导致,遂向对方提出了抗议。“为了她溜狗不牵绳,我都报过几次警。”吴先生介绍,他多次匿名报警,同时也联系了湖滨路社区。
吴先生介绍,之前顾及到是邻居,他都是匿名报警免得尴尬。去年10月25日,因为当面引起了口角争执后,吴先生又报了警。民警出警后,对乐某进行过口头警告和签署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改正。
虽然民警责令乐某签写“改正通知书”,但其仍未遵照执行。为此,吴先生一直耿耿于怀。
去年10月底,吴先生再次发现乐某宠物店的小狗溜到他店门口小便时,他从店内追了出来。“当时很气愤,确实是想打小狗的。”吴先生说,当他冲到店门口时,小狗却撒腿跑了,他追到拐角处时,被乐某发现,两人便开始相互指责,最终相互对骂了起来。
“我一男的,也不能动手打她。”吴先生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挨骂,当时他觉得很气愤。本来他也没觉得驱赶犬只有错,而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小便也影响路人,他随即报警交给警察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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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诽谤
“原来这个世界真有‘疯狗’存在。湖滨二巷XX理发的W男性,因为我的小狗在它(他,记者注)店门口上厕所,他准备上去踹小狗……据左邻右舍反映,此男性口碑极差,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有去XX理发店的人注意了,此店主因小狗在门口尿尿冲出去打狗,扬言要杀掉它们,此人有严重虐杀宠物的倾向,有宠物的人对这家店留个心,远离内心阴暗歹毒的人!”……
“我刚开始并不知情,是一个朋友看到后提醒我的。”吴先生说,他看到这些污蔑的内容,他第一感觉是被网络暴力给轰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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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而起诉
“网络暴力到底有多可怕,大家都知道。”吴先生说,去年武汉一女子和他有同样的经历,最终选择了跳楼自杀。
有人甚至在群内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说,吴先生利用手段,诱骗女顾客发生性关系,影响到了他家人和朋友的正常生活。“当时最生气的是连我家人都受到了牵连。”吴先生说,他全家基本都被乐某群里的部分朋友恶意“问候”了个遍。
每天应对网络的暴力,家人情绪十分低落。担心家人受到网路暴力伤害,吴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
2021年12月15日,吴先生向警方报了案,派出所也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他向一名律师朋友咨询后,对方建议他走司法程序,起诉乐某侮辱和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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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非法外之地
今年2月25日,黄石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受案回执。
法院审理认为,名誉是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信誉、资历、声望、形象等的客观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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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公开道歉
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判决书中,对于吴先生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上述因素确定由被告乐某赔偿原告吴先生1000元。关于吴先生主张的要求被告乐某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服务费5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告吴先生已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等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出了该笔费用,结合被告乐某的侵权事实,该院对原告吴先生的该项请求亦予支持。
乐某在朋友圈发布的道歉。
“小狗在他店门口拉尿,之前他并没有与我沟通过。”在采访中,乐某表示,吴先生的做法有些极端,如果其宠物店的小狗真是在其门口小便,如果好好沟通,她可以拿扡把去打扫干净,而吴先生却“报警搬出警察来”压她,让他有些反感。乐某说,她会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