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常见问题

一、实现关检融合整合申报后,出口货物的申报流程有何变化?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9号(关于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流程如下:1.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应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2.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3.企业报关时应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四、申报涉检的关检融合整合报关单时系统提示:“是否确定要申报涉检项目,如需继续申报请补充所有涉检必填项目;如不需要申报涉检项目,请将检验检疫名称等字段清空,否则将终止申报!”如何处理?答:如需申报涉检项目,以下项目必填:检验检疫名称、境内收发货人检验检疫10位编码、申报单位检验检疫10位编码、货物存放地点、境内目的地(检务6位)、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受理机关、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启运日期、启运港、集装箱规格(当集装箱货物时必填)、领证机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标记唛码及表体中的用途代码、货物属性代码。

五、关于关检融合整合申报报关单中“使用人”栏目的填写注意事项。

答:如需海关涉检部门出具电子证书,请务必填写手机号。

六、企业通过HP2015发起报关单修撤申请后,如需加急办理,应如何申请?答:企业通过HP2015发起报关单修撤申请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详见深圳海关网上办事大厅-通关业务-报关单修撤栏目-办事指南。

七、关检融合整合申报,商品编码从10位增至13位,该如何录入申报?答:“商品编码”栏目录入10位商品编码后,系统自动匹配并显示该商品对应的检验检疫名称,如果一个商品编码对应多个3位附加码及名称,用户自行选择一个并显示在“检验检疫名称”栏目中,系统保存3位检验检疫编码。如系统未自动匹配,主动报检请点击“检验检疫名称”右侧蓝色按钮后选择检验检疫名称。

答:“已发检验检疫审核”状态表示该单据正处于海关涉检部门集中审单环节,企业需尽快联系海关涉检部门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企业才能收到后续审核回执。

九、不需申报涉检信息,“检验检疫名称”栏目已自动反填数据,如何清空?

答:鼠标左键点击“检验检疫名称”栏目,系统弹出“是否清空检验检疫名称”提示,选择“确定”即可。

十二、企业反映整合申报报关单中的“离境口岸”无“5352深盐综保”参数代码可选?答:“5352深盐综保”为《关区代码表》参数,“离境口岸”栏需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口岸代码表》选择填报。

十四、整合申报报关单被退单,退单原因:被记录报:退单或入库失败;基本电子随附单据未传输(发票未传输)?答:先确认是否已按要求上传发票,若已上传,请确认上传后的附件能否下载下来,若无法正常下载说明没有上传成功,建议删除后重新上传。

十六、8月1日后是否仍可以使用榕基、九城等软件直接申报检验检疫?

答:8月1日开始使用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进行一次申报,原报检使用的榕基、九城等软件是否可以使用请咨询软件服务商。

十七、企业是否需要报关、报检双资质?

答:8月1日起,使用单一窗口一次报关的企业,收发货人和申报单位要拥有报关、报检企业备案双重资质,单一资质企业请在8月1日前到辖区内海关进行进行资质的补录。报检企业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备案机构需要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辖区海关(原检验检疫局)。

十八、报检企业备案信息更改如何操作?

十九、8月1日前已完成报检未报关的货物,在8月1日后如何操作?

答:8月1日前已完成报检的货物,8月1日后再进行报关时,在“关联号码及理由”中填写原报检号码。

二十、8月1日后出口货物如何申请检验检疫?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8月1日起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在单一窗口中申报出口监管前服务。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并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企业在报关时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系统会将检验检疫数据反填到系统中。

二十一、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是否还继续使用?

答: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正常使用,需要上传电子版的随附单据仍在此系统中上传。

二十二、集中申报报关单如何申报?

答:QP里集中申报系统正常使用,归并生成的报关单,到单一窗口里查询补全后申报。

二十三、报关单修改撤销操作怎么办?

答:QP系统和单一窗口均提供历史报关单和新报关单修撤的发起和确认,操作流程不变。

二十四、进口法检商品(例如木材)还需要在随附单证栏填写内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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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单一窗口货物申报里做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的出境检验检疫申请...请问单一窗口货物申报里做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的出境检验检疫申请HS标准量填写有什么要求的? 您好!HS标准量填写该商品对应标准计量单位的数量。由数量与单位组成。前一个框内为数字,标准数量最多为19位数字,小数后5位,不能为负数。后一个灰色框内为标准单位,由系统自动返填,不可修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http://www.cpa.js.cn/show/120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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