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小)城镇及乡、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搞好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聚焦三农发展,筑牢农业发展根基。
一是发展特色农业,推动芒果产业做精做强。全镇早春蔬菜、秋季芒果的特色农业产销格局已经形成。特别是在芒果产业发展中,镇政府继续加大人力物资投入,不断筑牢特色农业根基。抓好种植技术培训,每个季度开展芒果种植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户1300人次,芒果种植示范户达到44户,较2015年增加5户,对子户达到389户,较2015年增加230户,基本实现户户有芒果种植技术明白人。当前,福田镇芒果种植面积3万余亩,挂果面积达到5079亩,芒果总产量785万斤,较2015年增加了99%,产值增加70%。种植芒果收入超过3万元以上的农户达到162户,10万元以上达到35户,芒果产业人均收入达到3686元。芒果特色产业初成规模,各村产业基地芒果长势喜人,预计2017年芒果产量、产值将继续大幅提高。
二是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村保洁员19人,发放补助13万余元,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人员对集镇街道、乡村公路沿线、大堡市场、塘坝河沿线、攀钢发电场二灰场环境治理等重点区域进行环境清理整治。开展集镇美化工程,完成了集镇街道绿化补植,人行道的硬化修复。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862万元,整理土地3500亩,新建提灌站1座,蓄水池51口,灌溉渠道12条。开展人饮工程建设,投入资金600余万元,新建马家坟、映子山太阳能提灌站,新建梅子箐、乌龟塘人饮深井,架设白岩湾水库引水管道2.7公里。开展村组道路建设,争取交通、民宗、发改等资金400余万元,启动建设村道公路7.4公里,维修金龟村运灰路1.2公里,启动了福田镇至太平乡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完成了羊坪庄、石关门安全集中供水、石关门水库的整治、东西大沟维修、金台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务子田村西大沟维修养护等工程。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镇城乡环境面貌大为改观,农村基础设施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加便利。
三是抓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群众不断增收。按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要求和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在2016年初再次对贫困户进行认定,完善了63户贫困户210人的基础档案,按镇党委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镇政府与区级帮扶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制定了脱贫任务倒排工期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福田模式”,建立对子户帮扶机制,明确了帮扶责任人,压实帮扶责任,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户抓好产业发展。2016年,全镇整合投入扶贫资金240万元,落实异地搬迁政策4户14人,危房重建1户6人,维修加固13户44人,产业发展资金帮扶62户209人。同时为贫困户落实了低保、临时救助、大病保险、教育基金等保障措施,不断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教育、医疗、住房有保障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逐步夯实脱贫根基,为我镇全面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着力提升经济实力,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抓好招商引资,壮大经济规模。贯彻落实镇党委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思路,结合自身实际,在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三产服务业突破上下功夫,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搞好政策配套,筑好引凤巢。全年,我镇招商引资总额达到8000万元。成功引进吉祥驾校分校训练场落户,方便了村民就地学习驾驶技术,聚集了集镇人气。积极与中国电业投资雅安公司接洽,做好服务保障,争取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落户。对接区级部门,积极推进大唐水色康养项目落地。
二是做好协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2016年,工业经济大环境仍不景气,镇上规模的煤工业企业仍然处于停产状态。为引导企业渡过市场低迷期,镇政府鼓励和引导停产企业盘活资产,积极转型升级,同时做好辖区在营企业的服务协调工作,积极为桠华工贸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协调用地事宜和争取资金支持,在汛期组织机械帮助塘坝河水电站开展河道清淤,协助其做好防洪排险,减轻企业负担,全年为全镇企业争取企业扶持资金60万元。
三是做好项目储备,培育发展动力。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起步之年,镇政府结合自身区位优势,整合现有资源,以经济多元化发展为目标,在一三产互动上深挖发展空间,对福田三产旅游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确定了大唐水色康养度假区、梅子箐移民新村、福田水田彝族特色文化新村等大型旅游服务类项目,协调推进了丽攀高速服务区特色农产品销售点、现代农业观光体验等农业增效项目,做足项目储备,为“十三五”规划稳步推进培育发展动力。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28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85万元,占75.91%;其他收入309.93万元,占24.09%。
2016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1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1万元,占34.59%;项目支出734.47万元,占65.4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37.4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69万元,增长16.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7.48万元,增长33.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74万元,占3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62万元,占2.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5万元,占19.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万元,占0.52%;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2.22%;农林水支出360.14万元,占40.07%;交通运输支出1.12万元,占0.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29.63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⑴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4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⑻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⑼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6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⑽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⑾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8.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6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⒂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6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⑴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6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9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0.9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6年决算数为0.4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⑷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80.0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⑸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16年决算数为5.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⑼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⑽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6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4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⑶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5.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为1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⑴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3.8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6年决算数为1.5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⑶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⑷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⑸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2.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1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1.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⑻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3.1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⑼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决算数为5.4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⑽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233.7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⑾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0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⑿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9.9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9.⑴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6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6万元,增长41.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万元,增长47.67%,原因为我镇车辆年份长维护费用高,市区开会、办事路程远,费用增加,加之9.19抗洪救灾中车辆出现事故导致车辆大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38.1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9万元,占9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8.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9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其他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530人,共计支出1.5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万元,比2015年增加1万元,增长1.8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际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酒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议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5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5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1.住房保障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6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