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某因非法引进1760只红耳彩龟(又名巴西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案件。
经专业鉴定机构确认,涉案的龟类中1760只为红耳彩龟,这是一种广泛被视为“生态杀手”的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原产于北美,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繁殖能力,能够迅速占领新的生境,压制本土物种,破坏生态平衡,因而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在确认证据的基础上,海关缉私局与地方检察院、法院、鉴定机构展开紧密合作,深入分析该案的危害性和案件价值。2023年8月,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详细调查和审理,检察机关于2023年4月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易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该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件宣判落地。这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也为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的打击和防控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国内“异宠”市场的火爆催生了一批非法走私和引进外来物种的活动,许多外来物种通过跨境电商和快递等渠道流入国内市场。这些外来物种中不乏红耳彩龟、鬼艳锹甲、亚特拉斯大兜虫等生态危害极大的物种,给我国生物安全带来了极大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日益严重的情况,海关总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动”。
以今年的数据显示,拱北海关1月至8月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次,涉及三棱麝香龟、吸血鬼蟹等外来物种2450种次,同比分别增长了47%、517%。这些外来物种一旦逃逸或被故意放生,将对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构成严重威胁。
此次广东首例非法引进外来物种案的成功办理,是我国近年来加强生物安全防控的一个重要节点。它体现了各部门间协作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政府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的高度重视。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类似案件的发生有望得到遏制。
非法引进外来物种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威胁。此次巴西龟案的判决为我国生物安全立法和执法提供了参考,也为其他潜在的不法行为敲响了警钟。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护本土生态系统,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将是我国今后生物安全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