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解读
从2023年8月1日起,海关执行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这对进出境旅客意味着什么?带同样的行李出入境是不是要多交税了?
一、行邮税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增加税级。
将原税率表的3个税级〔10%、20%、50%〕调整为4个税级〔10%、
20%、30%、50%〕。
〔二〕提高个别商品的税率。
将“表、钟及其配件、附件”中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
10000元以上的手表〕税率由20%调高到30%;
扮装品税率由20%调高到50%;
将“体育用品”中高尔夫球及球具的税率由10%调整到30%;
将“厨卫用品”中微波炉、电磁炉、抽油烟机、家用洗碗机以及电热水器等的税率由10%调高到20%。
二、税则归类的调整范围
与《协调制度》相统一,承受构造性商品编码,承受税号为8位5级。
具体位数及编码规章为:用前4位数码表示品目,品目前两位〔即第一级〕表示物品所在的大类,后两位〔即其次级〕表示物品所属小类及在该大类中的序次。第三级为税号的第5、6位,表示物品的细类,第四级为税号的第7位,表示物品的子类,第五级为税号的第8位,表示子类物品的规格。物品大类从“01”开头编号;全部物品类别中无单位和价格的,代表该物品类别的所在位编号全为“0”;全部物品类别中为“其他”的,代表该物品类别的所在位编号全为“9”。这不代表它在所属品目或子目中的实际序位,其间的空序号是为在保存
原有编码的状况下,适应日后增加商品等状况而预留的。
〔二〕分类原则。
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原料性商品〕或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
〔制成品〕为设类原则。
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自然属性一样〕;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功能相像〕。
食品、饮料”,先水产品、燕窝,再是参、其他。
同类内依商品的加工程度,由低向高递增。
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先纺织原材料,后依次是布、衣着等。
同类商品按具体列名、一般列名和未列名的挨次排列。
多功能健身器具”,先跑步机、健身车,后依次是综合训练器、其他。
对同一商品来说,一般整机在前,专用零件或配件在后。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先是单镜头反光型照相机机身,后依次是镜头、照相机、摄像机、配件、附件。
物尽其类的原则。
原《税则归类表》依税率划分为3个税号,将物品依据税率由低到高排列;版《税则归类表》则依据商品特性分为27大类,依据HS的挨次以食—穿—行—戴—用的挨次排列。
〔二〕归类原则。
归类原则共4条,第1、2、4条与原《税则归类表》一样,第3条由“物品不能依据上述1、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按第一税号归类”改
为:“物品不能依据上述1、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归入‘其他物品’类别中的‘其他’。”
在原《完税价格表》物品类别划分的根底上,对物品类别进展增、删、分拆和合并。
增加了局部商品,并具体列名。
影音家电及其附件、配件”中增列了录音笔、MP3播放机、MP4播放机等。
取消了局部近年在行邮渠道少见的物品。
如110打字机、106农作物种子等〔依2023年版《税则归类表》编号〕。
对现场近年来常见的重点商品进展具体列名。
酒类”,具体列名“酿造酒”〔包括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日本清酒、米酒、香槟酒等〕;再食品、饮料”,具体列名“食品中的水产品”〔包括鱼翅、干鲍鱼、鲜鲍鱼、
瑶柱、海参、海马、花胶等〕。
重给局部商品“定义”。
如在的《完税价格表》和《归类表》中,明确了扮装品所包括的物品范围,将原《归类表》中归于10%税率的、用于人体使用的清洁、护发类物品〔如牙膏、肥皂、洗发液、洗手液、护发液等〕归于50%税率的扮装品。
重确立归类依据,使之更通俗明白、便利记忆。
相机,直接划分为数码和其他,不再沿用原来用同轴取景和旁轴取景作为划分依据的做法码摄像机也直接用像素作为归类依据。
三、行邮税改革的意义
合理的关税设置有利于国家之间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相互有利的国际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