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外事联络员,通过国科系统进行申报,导出申报表经签字盖章后,报国科司审批。
任务审批:
国科司审批后,系统将显示出批件号。
任务办理:
任务批复后,交流中心对人员和证照进行管理。系统显示有身份证、户口本和签名信息的人员,即表示该人员采集过指纹(若未采集过指纹信息,须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前往交流中心进行采集);显示有证照信息的人员,即表示有证照。
证照办理:
办理护照人员须采集过指纹信息,同时须提供“水利部因公护照申请表2023版”(见本站资料下载)和因公出国数字照片回执。
往来港澳通行证人员无需采集指纹,须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准备三张白底小二寸近照,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证办理:
赴互免签证国家、持电子签证和在境外办的团组,交流中心负责开具出境证明,团组手续办理完结;赴港澳团组通行证和签注同时办妥,团组手续办理完结。
领取归还:
团组应统一领取,用后必须收齐证照统一交还。
领取证照需提供:①单位委托函(非团组成员);
②行前教育备案表(2021版);
③电子机票行程单;
④境外旅行保险单;
⑤签证费(现金);
严格执行团长负责制,做好证照的使用和保管。执行团组返回后7天内上交证照的规定。因故未成行团组或人员,应在出访任务取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交证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