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尚处于“无证无照”状态,乡村民宿管理导则有望年内落地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去年8月1日,《北京市旅游条例》开始施行。
民宿和“一日游”都是条例的规范内容。其中,民宿必须要进行工商登记,“一日游”则被划定了“七禁区”。
旅游条例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
但是,一年多过去,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仍未出台。
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城区和远郊区景点进行检查座谈,督促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颖津昨日在报告中指出,除了民宿需要制定规范外,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问题1民宿仍处在“无证无照”状态
9月14日,古北水镇,司马台长城脚下。一家由老宅、宅基地改建而成的民宿刚刚营业不久。
乡村民宿超9000家
这家民宿的总经理张利君告诉记者,他们把民房租来之后,经过了一番装修,对空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然后放置了俩月释放甲醛才开始营业。
西北临山的北京有着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去郊区度周末成了很多人的休闲方式,这也就催生了各种各样的民宿。
记者从市旅游委了解到,2017年,北京市13个涉农区共有京郊特色业态741家,这些业态包括采摘篱园、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生态渔家等。此外,还有乡村旅游接待户8363户,其中5588户都有星级。去年,北京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4382万人次,实现收入44.1亿元。
虽然已是44亿的“大盘子”,法规也给了民宿明确的身份,但具体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民宿实际上还处在“无证无照”状态。
如果按照乡村民宿属于旅馆业管理的思路,应先在工商部门申领旅馆业营业执照,然后到公安部门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乡村民宿目前基本上均未能取得旅馆业营业执照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只有餐饮业营业执照,接待游客住宿就涉嫌违规经营。
据了解,乡村民宿不能依法取得旅馆业营业执照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有多个原因,其中一点是因为乡村民宿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问题,乡村民宿所使用的房屋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另一点,则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问题,此前,公安消防部门不能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进而也就无法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管理规范一年未出台
“旅游法里面对民宿有着专门的规定,这些民宿应该如何进行管理、如何完善运营,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检查组成员、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陈京朴对记者说。
此次检查的问题反映在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
记者了解到,旅游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旅游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但截至目前,民宿管理规定还在研究制定过程中。
问题2非法“一日游”未得到有效根治
北京非法“一日游”问题由来已久,为解决这个问题,旅游条例对“一日游”划定了7个禁区。
上半年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降60%
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下降44%和60%。
不过,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暗访中发现,在前门大栅栏等地,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交专线等名义,非法揽客。
市旅游委在昨天的报告中也表示,非法“一日游”违法成本低、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并未得到根治。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大正规“一日游”产品市场供给,完善旅游线路。市旅游委也表示,将围绕非法“一日游”揽客、强迫购物等问题重点打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目前,北京旅游公共服务仍存在总量供给不充分、配置不平衡、设置不合理、标准不健全等问题。
此外,旅游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要求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旅游客运车辆上配备内部监控设施,以更好地监督和防范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导游进行“二次收费”等违法行为,但检查中发现,北京8000辆正规旅游客运大巴中,仍有大部分车辆尚未安装内部监控设施。
■进展
民宿管理导则有望年内落地
记者从市旅游委报告中了解到,目前,民宿区别于旅馆饭店管理模式已成共识,管理导则也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密云、怀柔、房山等区的重点村镇进行试点,待总结试点情况后将尽快出台。依据该导则,消防部门制定完成了《北京市农家乐(民宿)建筑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建议,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城区和乡村民宿具体管理规定,明确民宿的开办条件、经营标准和范围,为民宿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正常开展经营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