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松恩峡湾—挪威最大,世界上最长、最深的峡湾
★探访哈当厄尔峡湾号称是挪威的果园,它也许没有那样崎岖险峻,但它是最为柔美,最为芳香四溢的峡湾;
★独享豪华邮轮双人舱,尽享船上娱乐设施
★特别安排入内参观北欧两馆一厅:维京船博物馆、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瓦萨战船博物馆;
★峡湾酒店品尝一次三道式西餐或自助餐
费用已含
1.住宿:全程欧洲三-四星级或同等级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2.用餐:行程注明8早餐所含15正餐,以中式五菜一汤为主(不含酒水),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3.国际交通:国际间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欧洲境内段机票(含机场税);
4.用车:境外旅游巴士: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5-50座巴士,及专业外籍司机;
5.国内交通:如遇香港往返航班:含深圳口岸至香港机场往返交通;
6.门票:维京海盗船博物馆门票(含门票不含讲解),观景游船单程船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含门票含讲解),瓦撒船博物馆(含门票不含讲解)。如景点因节日、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行程中带*的景点含门票费;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7.签证:欧洲国家送签邀请和ADS团队签证费;
8.保险:境外30万人民币医疗险。自备签证或免签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保险。
二、费用未含
1.此团未含司导服务费100欧/人。
1.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司导服务费及官导服务费:因境外目的地有小费文化,为了感谢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及热忱服务,请另付上小费EUR1/人。
3.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3-4星350元人民币/人/晚,5星夜游船630元人民币/人/晚,游船旺季单舱差有升幅,请咨询旅行社,火车没有单舱差。)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7.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8.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9.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1.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2.国泰线路价格仅适用于中国大陆护照,非中国大陆护照以外的护照需收附加费1000元/人;
13.非中国护照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挪威/瑞典ADS团队旅游签证须知
(我司保留根据外国领事馆的要求通知客人补交签证资料的权利)
购物补充协议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
3.欧洲法律规定: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VISA、MASTER的信用卡;
4.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5.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7.退税说明:
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另外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导游应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我同意《购物补充确认》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程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提供另付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加另付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欧洲各国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下推荐的另付费项目都是各国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另付费项目,相信欧洲的另付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3.另付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另付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另付费项目,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另付费项目表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
4.另付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另付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境外另付费项目券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副券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此售价为2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20人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另付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6.请您在选择另付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合计金额:------__________
我同意《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备注:
此行程以及《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