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保留好旅游合同、行程单和发票,以便日后维权之用;
四是旅游途中要理性消费,防止上当受骗,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要慎重;
五是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做一名文明旅行者。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亦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方式。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协调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或者旅游者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四川大自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具体列举出来。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计9天,包车总费用为7650元人民币。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元,送返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9、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故障或驾驶员原因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就近就便尽快修复或安排相应的车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因此耽误某日行程不能完成,甲方退还该日租车费用并负责乙方当天的住宿。如果乙方提出,可以双方协商中止包车,退还剩余的费用。
10、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无需支付延误其间的租车费用和司机食宿,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责任。双方可协商调整行程,解决后续事宜。
11、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此次包车乙方提供司机的食宿。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