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SPS/N/TPKM/634号通报:发布《应实施动物检疫的物品进口法规》修正草案。
对法规和检疫要求修正案草案的修订文本用红色标记。修订内容简述如下:
1.该法规第15条:
A.禁止进口的动物产品,其生产工艺和其它风险控制措施经评估证明能有效防止传染性动物疫病传入,不构成疾病传播风险,并已制定检疫要求的,可从该法规第15条第1款所列的动物传染病国家(地区)进口。上述检疫要求目前包括家禽肉、含肉类的加工产品、干制动物产品和动物源性产品等的进口检疫要求。因此,此修订仅作澄清之用。
B、由于对酸化罐头食品缺乏明确的商业灭菌要求,同时考虑到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罐头食品多为低酸性罐头食品,故删除了对酸性罐头食品的引用。
2.干制动物产品和冷冻/冷藏带内脏鱼制品:对文本进行了修订,将OIE缩写修改为WOAH,并将BAPHIQ,COA重组为APHIA,MOA。内容并无实质性变更。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布日起60天(2024年12月20日);拟批准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拟公布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公布日后6个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