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涉及网课、在线培训、在线讲座等教育视频/直播类服务(以下简称在线课程服务)的,需要提供:
或(5)完成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取得备案号)或完成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备案;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儿童教育”、“教育咨询”等;需提交至少一家以上线下门店门头照;
2.如涉及在线课程的,按课外辅导的第2点提交资质。
1.如涉及在线课程的,按课外辅导的第2点提交资质;
2.如提供教育平台,需要提供:
(2)提交三家及以上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以及符合上述准入规范的合作机构资质。
适用于培训机构的其他类型,如少儿编程等其他培训机构,包括在线网课、教育平台服务等内容。
如提供艺术、语言培训类型,请发布到:素质教育;
1.如提供教育平台,需要提供:
(2)提交三家及以上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以及符合上述准入规范的合作机构资质;
1.提供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服务的,需提交:
(2)开展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的报名、成绩查询,如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考试,应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服务;
(3)开展其他地方性比赛等报名等,如奥赛、画画比赛等,须提交活动主办方的证明材料。
2.提供出国教育咨询、留学咨询等服务,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教育咨询”、“留学咨询”等内容。
1.自营:
2.平台:
1.适用于疫苗预约、查询等服务。如提供疫苗种类查询、疫苗出产厂家等查询服务的,不受该类目资质限制。
2.境外疫苗服务,暂不开放。
(2)签订协议的合作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医院的列表、与其中3家医院签订的协议。
1.平台:
(3)至少三家符合资质的药企合作凭证。
2.自营:
仅限连锁药店和药品生产商,且仅限销售非处方药。连锁药店,提交: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零售连锁);
3.生产商,提交:
(2)生产商持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
1.平台:仅开放试点商户入驻。需提交:
(2)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如有请同时提交)。
非医疗机构开展“心理咨询”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心理咨询”;
(2)3个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各自的劳动合同。
(1)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2)婚恋挽回、恋爱教学、情感咨询等。
2.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
4.如页面有介绍具体医生的,需展示医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2.整形手术试点商户入驻。
具体服务如需特殊资质的,请按要求提交对应资质;如服务内容涉及捐款,需按照“公益”类目要求提交资质。
适用于国家/地方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提供体育彩票/福利彩票查询,展示等服务。
说明:不支持进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在线销售、在线选号线下取票等内容。
(二)《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仅开放试点商家入驻。
(3)顺风车/拼车:《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证明》。2.平台:
(2)与出租车、网约车公司的合作协议。
2.到店租车服务,还需要提交实体门店或经营场所的证明(门头照等)。
(1)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票务代理”;
2.如主体为航空公司以外其他主体,需提交: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票销售代理业务或相同意思表示;
1.自营,需提交:
或(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销售/批发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成品油。
适用于提供家政服务,如保姆、房屋保洁、家电维修、数码电器维修等在线预约等服务。
说明:如提供上门按摩类服务,仅开放试点商户入驻。
适用于美容美体机构,提供美甲、美容、美睫、美发、纹身、祛斑、祛痘、纤体瘦身、舞蹈、瑜伽资讯展示、预约等服务。
说明:
不包含推拿/洗浴保健服务;
自营的,不能提供上门服务;平台型小程序如需开展上门服务,仅向指定商户开放。
2.KTV:
(2)提供营业执照和门头照;
(3)小程序内不允许充值;
3.酒吧:
(3)小程序内不允许充值。
适用于提供线下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休闲娱乐类服务,以及综合性的休闲娱乐平台。
注意:足疗按摩,不允许开展上门服务。
1.新闻服务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适用于提供资讯内容,如互联网资讯、行业资讯等。
说明:如提供时政信息服务,需按照时政信息类目要求提交资质。
适用于提供图片内容展示为主的服务。如涉及图片处理功能,请发布到:工具。
2.有独立在线阅读网站或者APP(入驻时提供证明);
3.接入安全图文风险识别能力:
或4.《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
适用于提供视频播放、观看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型为自办节目、转播节目、节目集成运营服务。说明:
如提供时政信息服务,需按照时政信息类目要求提交资质;
选择该类目首次提交审核,需取得当地互联网主管机关同意。
适用于提供电台/网络电台/FM/广播收听平台/音频节目等服务。说明:
如提供时政信息服务,需补充:时政信息类目;
适用于陌生人关系场景里提供的即时沟通、互动、交友类等服务。说明:
选择该类目后首次提交审核,需取得当地互联网主管机关同意。
适用于熟人关系场景里所提供的即时沟通、互动、交友类等服务。说明:
适用于提供UGC内容的发布与交流,如论坛、贴吧、社群等功能性服务。说明:
适用于提供在线直播等服务。
适用于提供婚恋交友类等服务,如百合网、世纪佳缘。说明:
适用于提供交互式问答等服务。说明:
适用于提供在线直播答题的活动等服务,如:极速挑战等。
(3选1):
(1)汽车厂商:《营业执照》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
(2)下属子/分公司:《营业执照》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与《股权关系证明函》(含双方盖章);
电商平台,本类目采取邀约入驻。入驻要求如下:
需要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2)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3)电商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审核要求和规范文件;
(4)电商平台对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规则;
(5)具备规范的用户隐私保护规则。
1.适用于平台型电商入驻。平台型电商,是指为多个经营者提供交易的平台,如淘宝;
2.允许企业申请,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个人账号申请;
3.不得经营如下内容:
(2)情趣用品(不含计生用品);
4.电商平台经营内容属于《小程序经营类目及所需资质材料》中规定需要提交行业资质的,还需补充具体资质。如售卖医疗器械、药品等,则需按照“医疗器械”、“药品”等特殊类目中关于“平台”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5.如在小程序内开展“拼团”,拼团的商品须为实物类商品,且拼团人数不得多于3人。
1.开放主体:
(1)品牌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2.依法成立一年以上;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1.适用于实物类商品的品牌商/品牌代理商通过小程序开展品牌的线上零售。
2.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3.不允许准入的情形:
(1)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小程序名称包含“网”、“网货”关键词);
(2)包含行业通用名称、知名人士或地名的品牌;
(3)含其他不宜入驻品牌的。
4.不得经营的内容如下:
(3)其他内容:储值卡、礼品卡、提货券等虚拟卡券类商品。
5.如经营的行业属于《小程序经营类目及所需资质材料》中规定需要提交行业资质的,还需补充具体资质。
6.如在小程序内开展“拼团”,拼团的商品须为实物类商品,且拼团人数不得多于3人。
1.试点商户入驻;
2.有线下的社区服务点,或有明确的服务社区范围或社区名单;3.有正规的货源,如进货凭证、上级渠道商的信息和关系证明(分销商场景)等。
1.适用于围绕线下真实社区开展电商服务的场景。
3.如在小程序内开展“拼团”,拼团的商品须为实物类商品,且拼团人数不得多于3人。
wifi代理商提供:
(2)至少一份与wifi资源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出境邮轮公司提供《国际班轮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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