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8号2016-4-15
一、此次修改4种单证:进口货物报关单(JG01)、出口货物报关单(JG02)、进境货物备案清单(JG21)和出境货物备案清单(JG22),调整后的单证样式参见附件1–附件4。
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商品项数上限由20项提高到50项。
修改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自2016年5月16日起启用,空白的原格式报关单、备案清单作废,但在此之前已打印并经海关签章的原格式报关单、备案清单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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