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人员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字发[2019]31号)执行。
二、办理流程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根据“OA申报材料清单”,通过OA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3.教职工办结校内审批后,需及时联系出国境事务办公室,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护照(或护照确认)及签证手续;
5.教职工或学生在校内审批以及省台办审批通过之后,按照通知到出国境事务办公室领取赴台批件;参照《公安局办理赴台通行证所需材料》(见“证照办理”),在赴台批件有效期(通常为30天)之内持批件以及入台证(邀请方提供)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
三、OA申报材料清单(综合办公-出国境审批-新增审批)
(一)出国、赴港澳材料清单
1.填写出入境审批单
2.附件一:邀请函;
7.附件六:参加跨地区、跨部委、跨单位团组因公出国(境),需上传组团单位下发的《任务通知书》原件和《任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
8.附件七:赴国外合作研究者,需上传合作研究计划;出国日期满10天及以上者,需上传在外日程表。
(二)赴台湾材料清单
1.邀请信(邀请方提供):
A、抬头必须要有被邀请人全名;
B、必须要有邀请人或邀请单位的正式签名或签章;
C、若为英文需自行翻译为中文;
E、信签纸或信中均不能冠以“中华民国”、“中华全国”、“ROC”等有“国家”或“中央政府”含义的称谓。邀请人也不可以冠以“政府”部门职务头衔。
2.专业活动计划书、行程表(分开单独的)(邀请方提供):
B、如有参访活动必须注明参访地点及内容,不可只写“市区参访”之类的不明确内容;
C、日程上不要出现“自由活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字样;
D、避免进行敏感去处的参访。
3.邀请方背景资料(邀请方提供)
A、无需盖章签字;
B、人员派出单位意见”一栏不用填
5.《教职工港澳台出境校内审批表》or《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
6.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户口所在地)
7.大陆地区与会人员名单(参加会议申报所需材料,由邀请方提供):
A、名单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身份;
B、人员名单请勿出现国别,以免产生“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歧义。
8.承诺书(参加会议申报所需材料,由邀请方提供):
大会组委会提供会议为学术性会议,不出现“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问题的书面承诺材料。
9.70岁以上人员出境还需提交近期体检表及院系、家属承担其在台期间意外医疗费用的保证书各一份。
四、办理时间:
1.公示期:5个工作日;
3.OA审批办结后,签发“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确认件)”。通常需3个工作日;
4.申请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或办理因公护照确认手续。通常需1至2周(具体要求见国际处主页“出国境审批——证照办理”栏);
5.申请签证:国际处接收签证材料后,报送江苏省外办,由省外办统一寄送各国使领馆申请签证。通常需2至3周(不含政府部门和使领馆法定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出国境事务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8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