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是指礼节和音乐。古代帝王常用兴礼乐为手段以求达到尊卑有序远近和合的统治目的[1]。
礼
乐
原本是一种辅助性的原始宗教仪式,是古人将“颂神娱神”的愿望以舞和乐的形式“送达天听”的手段。周初,经过周公等人的改造,乐便成了人们在宗庙中,在族长乡里之间,在父子长幼闺门之内等等社交场合沟通情感的基本方式,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唤起血缘亲情,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亲近感,从而化解因为礼的等级化、秩序化而引起的种种对立感和心理矛盾。荀子把乐的这种功能恰当地称之为“和”。
二者关系的认识。“乐者为同,礼者为异。”礼和乐虽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本质上是相通的。《乐记乐论》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乐在儒家的体系中得到规范。礼”先“乐”后,礼是乐的基础,乐为礼定,乐为礼用。不仅选用乐,要按礼的规定,评价乐,也要以礼为标准。礼和乐不可偏废,礼乐不潜越,平衡与调和,就会形成和谐社会“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礼是贵贱有序,乐是对礼的调度[2]。
礼乐思想的升华
公元前11世纪中期推翻殷商建立的周王朝,在总结殷商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等级严密的礼乐制度。“礼”是为了区分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为的是维护奴隶制贵族的等级秩序,巩固统治阶级内部团结而更有效地统治百姓[2]。
周礼的种类繁多,主要有祭祀、丧葬、交际、征战和吉庆五大类。涉及冠、婚、丧、祭、朝、聘、乡、射及职官制度等诸多礼仪、礼制和礼义。由繁琐的礼仪制定了与之配合的各种音乐使用标准,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仅礼仪有别,所用音乐也有严格规定。为了维护和推行礼乐制度,周王朝还设立了由“大司乐”总管的音乐机构,对十三岁到二十岁的贵族子弟进行系统的音乐教育。在周礼中,“礼”与“乐”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礼”体现为等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社会秩序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和高低、贵贱、尊卑都要由礼来加以区别和定位。但是仅仅有“礼”是不够的,单纯强调“礼”可能会造成等级间的距离和人际关系的冷漠,而“乐”的作用就是与“礼”相配合,起调和关系、融合感情的作用,消解由“礼”所带来的等级差别感,以达致和谐的理想境界。二者虽然功能各不相同,但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制度。西周王朝能够延续275年,在一定意义上,依赖的就是这套礼乐制度[2]。
(一)以科学的态度对传统礼乐文明进行批判地继承
(二)传统礼乐文明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
(三)保护文化延展性是我们精神家园的需要
(一)“修己”、“安人”,有助于人与社会的和谐
(二)以人为本和以德治国的思想
(三)与人交以“礼”为重
(四)和而不同的“和合”思想
(五)“孝”、“善”、美德
(六)独特的尊卑观念
(七)文人的高贵气节和问道传道精神
“居庙堂之高,而不以为自大;居草茅之野,而不以为自轻。”舍小我而兼养天下。礼乐精神之下,古代文人显示出一种从道不从君的高贵气节和不假外求的独立人格。这也对当前的知识分子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八)礼乐文明与人的社会化、艺术化生活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乐教。儒家认为,音乐有优劣、高下之分,只有情感纯正、节奏高雅、能够体现道德教化的乐曲才能荡涤邪秽,动荡血脉,流通精神。因此,树立健康人性的途径之一就是听雅乐。琴棋书画不是用来寻欢作乐而是熏染自己的品行的。可以说礼乐艺术充满节制和克己的、理性的精神,因而陶铸中国传统文人一种沉静的激情,难有心灵的迷狂,却有谨严的思想,虔诚的目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