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文本+解读)

1.根据第二条第1、3和4款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25191),允许美国超滤液态乳输入中国,且产品

应该具有“超滤技术”标识;

2.若产品采用了巴氏杀菌工艺,允许标识为“巴氏杀菌调制

乳”;

3.当中国制定超滤乳新标准草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该标准

草案;以及

4.确保新标准及所有实施行动符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义务;以

(八)关于美国乳渗透物粉: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17〕14号)的要求,

3-7

完成美国食用乳渗透物粉的审批;以及

(2)允许美国乳渗透物粉进口;

2.若中国开展制定乳渗透物粉新标准,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标

准草案;以及

3.确保新标准及所有实施行动符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义务。

婴幼儿配方乳粉

三、为更好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需求,

中国应:

(一)在审查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申请及作出注册决

定时,充分考虑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U.S.C§

350a)第412节及其实施规定;

(二)无论申请实体是否与一个已注册工厂具有关联,接受产

品注册申请,完成审查并发布决定;

(三)通常在接到申请后的4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美国工厂婴

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查;

(四)通常在完成技术审查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婴幼儿配方

乳粉产品注册所需要的有关核查、检查、抽样或检测,其条件是,

美国生产商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提供准入;

(五)把此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产品的审查、检查和

3-8

制造工厂合规情况的决定纳入考虑范围,在技术审查或所需的核查、

检查、抽样或检测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注册;

(六)确保不会披露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过程中提供的所

有商业秘密;

(七)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供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内婴

幼儿配方乳粉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如果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已

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在收到清单后的20个工作日内,

对清单上的工厂实施注册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该清单,允许

这些工厂的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输入中国;

(八)对于注册续期,不要求:

1.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注册续期多于每4年一次;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续期多于每5年一次;

(九)当决定产品注册或重新注册是否需要进行工厂检查时,

将此前中国核查报告、美国监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予以考虑,包

括制造商提供的信息;以及

(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周内,中国海关总署对产品已在中

国获批、而工厂注册申请待批的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完成工

厂注册,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完整工厂清单。

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核查和检查

3-9

四、中国应:

(一)在对美国乳品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进行检查或核查时,

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农业部及

该工厂;

(二)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将不以现场

核查或检查作为注册乳品工厂或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的前提条件;

以及

(三)确保所有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或乳品、婴幼儿

配方乳粉工厂注册所开展的核查或检查,目的是验证美国监管体系

或该工厂是否有能力达到适用要求。

五、中国继续有权对美国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监管

体系进行核查,包括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核查有代表性

的美国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核查应以风险为基础。中国继

续有权在入境口岸基于风险抽取美国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货物进

行检查。如果中国根据科学检查判定某批美国乳品或婴幼儿配方乳

粉产品货物违反适用食品安全进口要求,中国可拒绝进口该批货物。

如果中国判定某工厂存在违反适用食品安全要求方面的重大违规行

为或违规行为持续或反复出现,中国可拒绝接受该工厂货物,直至

问题解决。中国应就此类违规行为通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双方应就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其他公共卫生

3-10

事宜交换信息。

附录三禽肉

一、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签署并实施《特定重

大禽类疫病通报和防控程序合作议定书》。

二、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中国应基于以往对美国监管体

系的评估,对是否允许进口2015年1月1日前输入中国的美国禽类

和禽类产品发布最终决定。中国应根据双方商定的现有进口议定书

准许进口。

三、中国应维持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2018年版)第10.4章或相应后续规定相一致的措施。

四、在收到中国关于评估中国禽类疫病无疫区认定的正式要求,

及支持该要求的涵盖《美国联邦法典》第9卷第92章8个方面或相

应后续规定的完整配套信息后,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应在

30日内启动该项评估。

附录四牛肉

一、双方应继续执行2017年签署的美国牛肉和牛肉产品输华议

双方可酌情根据本协议修改议定书。

3-11

以便完成与所有美国牛肉、牛肉产品和含反刍动物成分的宠物食品

进口美国牛肉和牛肉产品的牛龄要求。

三、中国认可美国牛肉和牛肉产品的可追溯体系。美国政府根

据美国法律不断维持达到或高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保持《世界

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18年版)第11.4章所列牛类

疫病风险可忽略国家地位准则要求的措施,包括可追溯性措施。如

果美国保持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认定的该疫病风险可忽略国家分类

或要求。如果美国风险可忽略国家地位发生变化,则中国应根据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18年版)第11.4章

11.4.11条或任何后续条款,实施美国牛肉的进口管理规定。

四、为更好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肉类需求,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1个月内,中国应允许进口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在食

品安全检验局批准的工厂检查过的牛肉和牛肉产品。附件1(被认为

不符合输入中国的牛肉、猪肉和禽类产品清单)所列产品除外。

五、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国应对进口牛肉中玉米赤

霉醇、群勃龙醋酸酯和醋酸美伦孕酮采用最大残留限量。中国应,

对于食品法典已制定以上激素最大残留限量的牛肉组织,采用食品

法典的最大残留限量;对于食品法典尚未制定以上激素最大残留限

3-12

量的牛肉组织,在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时,遵循食品法典标准和准则,

并参考其他已进行科学风险评估国家所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附录五活种牛

一、基于美国2019年2月13日和2019年3月6日提出的请求

和提供的信息,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启动技术磋商,

讨论准备美国种牛输入中国出口卫生证书和议定书,以便尽快实现

贸易。

附录六猪肉

一、双方有意在全球非洲猪瘟研究联盟框架下促进合作活动,

二___________、为更好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肉类需求,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国应允许进口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批准的工厂检查过的猪肉和猪肉产品。

附录七肉类、禽肉和加工肉类

一、本协议一经生效,中国应认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对美国肉类、禽肉和加工肉类及加工禽肉工厂的监管,其目的是允

许美国肉类、禽肉、加工肉类和加工禽肉输入。

二、本协议一经生效,中国应接受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批准的工厂检查过的并随附出口卫生证书

3-13

(FSIS9060-5/FSIS9295-1)的肉类、禽肉、加工肉类和加工禽肉,附件

1(被认为不符合输入中国的牛肉、猪肉和禽类产品清单)所列产品

除外。

三、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供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认可工厂

的完整更新清单,中国应在收到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关总署

网站上公布清单,允许清单上所有工厂的产品输入中国。

四、中国继续有权对美国肉类和禽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核

查,包括与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协调核查有代表性的美国肉

类和禽肉工厂。核查应以风险为基础。中国继续有权在入境口岸基

于风险抽取美国肉类和禽肉产品进行检查。如果中国根据科学检查

判定某批美国肉类或禽肉产品货物违反适用食品安全进口要求,中

国可拒绝进口该批货物。如果中国判定某工厂存在违反适用食品安

全要求方面的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持续或反复出现,中国可拒

绝接受该工厂货物,直至问题解决。中国应就此类违规行为通报美

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双方应就肉类和禽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和其他公共卫生事宜交换信息。

五、中国应以符合食品法典、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与世界卫

生组织(世卫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

与该联合专家委员会此前进行的莱克多巴胺风险评估的方式,与美

国专家协商尽快、不拖延进行牛、猪体内莱克多巴胺的风险评估。

3-14

该风险评估应以美国的可验证数据和美国批准的莱克多巴胺使用条

件为基础。中美双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讨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要

采取的措施。

附录八肉类和禽肉电子信息系统

一、为便利贸易,深化中美两国在证书方面的合作,中国海关

总署应与美国农业部共同确定电子和自动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并实

施该系统,用于查看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为美国肉类、禽肉、

肉类产品和禽肉产品输入中国发放的出口证书。

二、如果美国执行了该系统并证明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则中国

应在2020年2月底前使用该系统。中国应通过该系统接受美国肉类、

禽肉、肉类产品和禽肉产品货物获准输入中国所有必需信息,包括

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出具的证书。中国应及时向口岸海关官

三、美国农业部法令允许适当情形下使用替代证书。若美国农

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确保替代证书清晰可鉴别,中国海关总署应包

括在以下情形接受美国农业部发放的替代证书:

(一)原始证书未包含所需信息;

(二)原始证书中有打字印刷错误;

(三)进出口商或收发货方已改变,但所属国家仍与原始证书

3-15

所示国家相同;

(四)证书丢失或损坏;或

(五)入境口岸变更。

附录九水产品

一、本协议生效后,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应在尽快可行情况下重启中美水产品技术工作组双边会议。该技术

工作组应明确中国可采取何种步骤,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

供证据,以评估中国控制措施是否可确保中国输美水产品符合美国

要求。美国确认,如中国水产品生产商或出口商向美国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提交充足证据,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判定该工厂和

产品应从《进口警报16-131》排除,则该中国水产品生产商或出口商

应被列入《进口警报16-131绿色清单》。

二、为更好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水产品需要,本协议生

效后,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应在尽快可行情

况下会面,讨论可在美国州际贸易中销售但尚未获准在中国销售的

水产品输入中国的审批流程。如美国商务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向中国海关总署提交有关上述水产品中某一产品的充足证据,中国

海关总署应判定该产品是否安全适于食用以及是否允许输入中国。

三、中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允许下列货物

输入中国:

3-16

(一)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监管状况良好、并在

中国海关总署注册的水产品工厂,且随附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

局签发的经双方同意的证书;以及

(二)来自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认定监管状况良好、并

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的鱼粉加工工厂,且随附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

管理局签发的经双方同意的证书。

(一)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内

水产品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在收到清单的20个工作日内,注册

这些工厂,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清单,允许这些工厂的美

国水产品输入中国;以及

(二)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交美国商务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

局管辖内鱼粉加工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在收到清单的20个工作

日内,注册这些工厂,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清单,允许这

些工厂的美国鱼粉输入中国。

五、中国继续有权对美国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核查,

包括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核查有代表性的美国水产品

工厂。核查应以风险为基础。中国继续有权在入境口岸基于风险

抽取美国水产品货物进行检查。如判定某批美国水产品货物违反

适用食品安全进口要求,中国可拒绝进口该批货物。如判定某工

3-17

厂存在适用食品安全进口措施方面的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

持续或反复出现,中国可拒绝接受该工厂货物,直至问题解决。

中国应就此类违规行为通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方应就

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涉及水产品的其他公共卫生事宜交换

信息。

附录十大米

一、每当收到美国提供的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认可符

合《美国输华大米植物卫生议定书》的大米工厂清单,中国应在收

到清单的20个工作日内,注册这些工厂,公布工厂清单,并允许进

口来自每一个经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认可的大米工厂的美

国大米。中国继续有权对大米注册工厂进行植物卫生现场核查。

附录十一植物卫生

一、为了尽快实现贸易,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双方应

开展技术磋商,尽快签署除兰花外的中国介质盆景输美植物卫生议

定书。

二、本协议生效之日起45日内,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

局)应完成中国香梨进口监管通报程序。

三、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

验局)应完成中国柑橘进口监管通报程序。

3-18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

验局)应完成中国鲜枣进口监管通报程序。

五、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

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允许美

国加工用鲜马铃薯输入中国。

六、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允许美国加

州油桃输入中国。

七、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允许美国蓝

莓输入中国。

八、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

州哈斯鳄梨输入中国。

九、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农业部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应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议定书,允许美国大

麦输入中国。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协

调,可以实地考察美国大麦生产情况。

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国海关总署应与美国农业

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举行会议,并实地考察美国苜蓿颗粒和草

3-19

块、杏仁粕颗粒和粕块以及梯牧草干草的生产情况。中国海关总署

和美国农业部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签署并实施植物卫生

议定书,允许以上产品输入中国。

十一、双方确认,一方自另一方进口冷冻水果和蔬菜时不得要

求出具植物卫生证书。

十二、双方应就谷物和油籽产品贸易便利化问题继续技术磋商。

附录十二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

干酒精糟

一、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更好满足畜牧

业发展的饲料需求,中国应:

(一)不以现场核查或检查作为注册工厂或批准饲料添加剂、

预混料、配合饲料产品、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输入中国

的前提条件;

(二)不以出口议定书作为允许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

料产品、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输入中国的前提条件;以

(三)确保对美国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产品、干酒

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的进口要求与国际标准和准则相一致。

二、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供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产品、

3-20

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中国应在20

个工作日内对工厂实施注册,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清单,并允

许中国海关总署网站上清单内美国工厂的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

合饲料产品、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输入中国。

三、中国应:

(一)1.在收到美国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制造商对

中国出口审批申请3个月内完成申请审查;以及

2.在申请审查完成20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允许该产品输入

中国;以及

(二)在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若美国干酒精糟或含可溶物

的干酒精糟制造商持有或曾持有一种产品输入中国许可,但该许可:

1.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失效,或

2.预期将在该日期后失效,向该制造商发放许可,允许该产品

输入中国。

(一)在收到新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或配合饲料产品输入

中国申请9个月内,完成申请审查,将产品列入中国饲料和饲料添

加剂目录;

(二)在收到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或配合饲料产品输入中

3-21

国新申请3个月内,完成申请审查并发放许可,允许产品进口;以

(三)在收到向中国出口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或配合饲料

产品续期申请20个工作日内发放续期许可,允许产品进口。

五、中国继续有权对美国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干

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核查,包括与

配合饲料、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工厂。核查应以风险为

基础。中国继续有权在入境口岸基于风险抽取美国饲料添加剂、预

混料、配合饲料、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饲料产品货物进

行检查。如根据科学检查判定某批美国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

饲料、干酒精糟和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货物违反适用饲料安全进口

要求,中国可拒绝进口该批货物。如判定某工厂存在适用饲料安全

措施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持续或反复出现,中国可拒绝接受

该工厂货物,直至问题解决。中国应就此类违规行为通报美国有关

部门。双方应就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配合饲料、干酒精糟和含可

溶物的干酒精糟饲料安全监管体系交换信息。

附录十三宠物食品和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

一、中国应:

(一)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

3-22

1.按照附录第四部分(牛肉)第二条内容解除对含反刍动物成

分的美国宠物食品的禁令;以及

2.对含反刍动物成分的美国宠物食品,取消聚合酶链式反应检

测使用;对不含反刍动物成分的美国宠物食品,仅基于风险进行聚

合酶链式反应抽检;

(二)本协议一经生效,允许进口含禽肉产品成分的美国宠物

食品;

(三)不要求工厂在注册环节填写或提交问卷,但可要求正在

接受核查的工厂填写问卷;以及

(四)允许进口含有第三国动物源成分的宠物食品,前提是该

动物源成分合法进口至美国、符合美国国内宠物食品添加要求并可

追溯至原产国。

二、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进行技术讨论,讨论美国宠物食

品输入中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签署美国

宠物食品输入中国议定书。新议定书签署前,中国应按照2004年11

月1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美利坚合众国输入非反刍动物源

饲料和非反刍动物源性油脂的兽医卫生议定书》规定,继续允许美

国宠物食品输入中国。

三、中国已完成对美国24家新增宠物食品和动物饲料工厂的审

查,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这些工厂加入允许输

3-23

入中国宠物食品或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的工厂清单。

四、美国应每月向中国提供美国认定可对中国出口宠物食品或

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的工厂清单的所有更新。在收到清单的20个

工作日内,中国应注册这些工厂,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变更的

清单,并允许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清单内美国工厂的宠物食品和非反

刍动物源动物饲料输入中国。

五、中国继续有权对美国宠物食品和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安

的美国宠物食品和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工厂。核查应以风险为基

础。中国继续有权在入境口岸基于风险抽取美国宠物食品和非反刍

动物源动物饲料货物进行检查。如根据科学检查判定某批美国宠物

食品和非反刍动物源动物饲料违反适用宠物食品和非反刍动物源动

物饲料安全进口要求,中国可拒绝进口该批次产品。如判定某工厂

存在适用饲料安全措施方面的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持续或反

复出现,中国可拒绝接受该工厂货物,直至问题解决。中国应就此

物源动物饲料安全监管体系交换信息。

附录十四关税配额

一、中国应确保自2019年12月31日起,小麦、大米和玉米的

关税配额措施应符合中国特定农产品关税配额案专家组报告及世界

3-24

贸易组织协定,包括中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

和中国第152号减让表第一部分第1(B)节中的承诺。

二、中国每年小麦、大米和玉米的总体关税配额应于当年1月1

日前分配至最终用户。中国应确保不抑制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

额的足额使用。

三、中国对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资格、分配、返还、再

分配和处罚的要求,不得区别对待国营贸易企业和非国营贸易企业,

并应同等适用于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中的国营贸易配额和非

国营贸易配额。中国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管理措施中,获得

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分配的“最终用户”和“企业”包括国

营贸易企业。

四、中国应于每年10月1日前对未使用并返还的小麦、大米和

玉米关税配额量(包括未使用并返还的分配给国营贸易企业的配额

量,或定为“国营贸易配额”的配额量)进行再分配。仅有新申请

者和除退回未使用小麦、大米和玉米配额的企业以外的企业,应有

资格获得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再分配量。

五、中国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的所有分配量均应为商业

可行的装运量。

六、中国应确保规定并公布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申请条

件和分配原则,分配原则应与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3-25

非国营贸易企业实体(包括新的配额申请者)有资格获得小麦、大

米和玉米关税配额分配,并确保不抑制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

的足额使用。

七、与中国的世贸组织义务相一致,中国将应美国请求,提供

八、每一方如有关于小麦、大米和玉米关税配额管理的现行法

律、法规和公告,应在公共网站上公开,并及时公布上述内容的变

更情况。依据“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一章,双方将应其中一方请

求就关税配额管理进行磋商。

附录十五国内支持

一、中国应尊重其世贸组织义务,在官方公报栏公布关于其国

内支持计划和政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

二、为明确起见,关于中国国内支持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关

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下美国享有的针对中国的权利,不

受本协议限制。

附录十六农业生物技术

一、为有助于实现农业生物技术对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好处,双

方同意开展农业生物技术领域交流,并有意采取措施,增进公众关

3-26

以增强公众对在农业和食品体系中使用安全生物技术的信心和接受

程度为目的。

二、中国应为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和审批采用透

明、可预测、高效及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流程。对于用作饲

料或加工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中国应大幅缩短以下两项之间的平

(一)此类产品审批正式申请的提交;以及

(二)该产品是否批准的最终决定。

物保护公约》的建议为基础。中国所开展的任何安全评价应基于以

恰当方式获取并以恰当统计方法分析的科学数据和信息。

三、双方应加强生物技术监管交流,以增进互相理解与便利农

业生物技术产品贸易。

(一)在收到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用于正式批准申请而提交的申

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展完整性预审查,通过对比申请表和申

报书要求,将申报书中不齐全之处告知申请人;

(二)受理申请人关于食品、饲料和加工用途农业生物技术产

3-27

品进口批准流程的申诉,并在收到合理申诉后采取整改行动;

(三)当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需要额外信息来完成

安全评价时,在确定需要额外信息的会议结束20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提供所有此类信息,并向申请人书面解释通知提

(四)申请人向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额外信息

后,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将尽快、以必要频率召开会

议,以便完成申请审核;以及

(五)每年至少召开2次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会

议,并视申请数量,根据需要尽可能增加会议召开频次。

五、中国批准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有效期应不少于5年。

六、中国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就源于转基因微生

物的食品成分审批,建立并公布一套简化、可预测、以科学和风险

为基础、高效的安全评价流程。

七、中国应:

(一)全年不间断受理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批准申请;

(二)如果一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正式批准申请在向美国监管

机构提交申报书后但向中国监管机构提交前,向中国提交申报书,

在收到申报书5个工作日内,对照该产品正式申请提交后将适用的

3-28

批准要求,开展申报书完整性预审查;

(三)在收到正式申请后启动审查该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批准

申请;

(四)不要求提供对于产品既定用途下的安全性评价不必要的

信息;以及

(五)对于任何通过中国安全评价的产品,在国家农业转基因

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结束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批准决定,并颁发

生物安全证书。

八、若出现影响美国货物出口至中国的低水平混杂的情况,中

国应:

(一)尽快向进口商或进口商代理告知该低水平混杂事件,以

作出决策;

(二)向美国提交该低水平混杂事件的风险或安全评价综述;

(三)确保该低水平混杂事件的处理没有不必要的拖延;以及

(四)在决定如何处理低水平混杂事件时,考虑美国或其他国

九、对于无意或者技术上无法避免的低水平混杂事件,中国应

基于个案开展分析评估,尽量降低对贸易的影响。

3-29

十、双方同意组织专家对低水平混杂问题开展进一步研究,并

THE END
1.合规海关总署允许进口宠物食品白名单汇总农林渔...本帖最后由 宠物行业交流 于 2021-7-9 10:13 编辑 据海关总署公开信息,小编整理了《允许进口饲料...https://bbs.foodmat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31089
2.政策解读—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波兰宠物食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残奥会运动辅助设备商品归类 进口化肥通关指南 海关税款滞纳金计算和减免问答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互联网+海关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东盟SPS合作信息网 中国—非洲国家SPS合作信息网 浙江海港EDI统一服务平台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https://cceeccic.org/556965840.html
3.阳光热线2019年第32期—东莞海关阳光热线林毛毛:请问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宠物饲料,海关有什么规定? 详细 东莞海关: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宠物饲料是宠物饲料入境的另一途径,海关的监管规定有:1、境外国家或地区必须是我国对外公…详细 笨笨:你好,我公司打算做进口水果贸易,请问进口水果报关查验时海关的“三原”规定指的是什么? 详细 东莞海关:根据海关总署《进境...https://news.sun0769.com/hotline/ygwz_353.htm
4.我国宠物食品2024年上半年进出口数据分析中国食品资讯数据来自中国海关总署官网统计 2024上半年宠粮出口数量总量(不包括罐装宠物食品)为13.97多万吨,其中出口量排名第一的国家是菲律宾,出口量达2.54多万吨,占到出口总量的18.18%;出口到美国的宠粮(不包括罐装宠物食品)位居第二,占到出口总量的12.55%;位居第三的是德国,占到出口总量的10.71%;位居第四、第五的分别是...http://www.shijieshipin.com/news/show-218885.html
5.最新290家海关宠物食品生产工厂白名单一览表雕琢专栏导读:在【雕琢】专栏农业部篇中,我们梳理了2015.1-2020.4期间获批登记的930款进口宠物粮SKU,并结合海关总署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以下简称“海关白名单”)整理出30家双资质生产工厂(不包括新西兰)。 今天,【雕琢】专栏增刊继续梳理了截止目前最新的海关白名单制表(附在文末),涉及5大洲290个宠物食品生产企业...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0322/14/74257732_968275005.shtml
6.名贵走私猫被安乐死登上热搜!犬猫正常入境出境该怎么做呢?一文读懂周到君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查询得知,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曾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发布了详细的图解↓ (注:该公告对入境宠物检疫监管作了细分和完善,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图中“宠物”指代“犬猫”) ...https://static.zhoudaosh.com/E7DF96B72FF492CDBE8632DAC242708ADD30064E9EC2806462B5BEEA0FA98FFF
1.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入境检疫,检疫监管,隔离检疫,海关总署,为进一步适应口岸执法新形势,安全、科学、规范做好携带入境宠物(犬、猫)的检疫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携带入境的活...https://wap.cnki.net/qikan-GZQY201902029.html
2.宠物食品进口知识进口宠物饲料添加剂清关关税海关总署GACC批准的允许进口宠物食品境外输华国家和地区分享,海关总署批准的允许进口宠物食品境外输华企业名单,目前有20个国家及地区,分别是: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乌兹别克斯坦,泰国,荷兰,比利时,捷克,台湾,菲律宾,阿根廷,吉尔吉斯坦,奥地利,西班牙,丹麦。 https://blog.csdn.net/weixin_67670477/article/details/139670748
3.2024香港带宠物到内地攻略(最新规定+托运流程+所需文件/材料+疫苗...香港检疫过关的宠物,可發放一个电子芯片,记录宠物信息。而内地检疫机关只要从芯片中读出合格信息就不需隔离;不过从内地入境香港宠物仍需强制隔离4个月! 目前内地海关总署规定,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予隔离检疫,其它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7或30天隔离检疫。 https://www.extrabux.cn/chs/guide/714085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人脉圈怎么样发现9+脉友个人简介:宠物服务前台接待/前台收银,任职海关总署会议服务职位,常驻北京;近期有52位访问者,在脉脉形成影响力12;在2018-12至今,任海关总署公司会议服务职位。 个人简介 宠物服务前台接待/前台收银,任职海关总署会议服务职位,常驻北京;近期有52位访问者,在脉脉形成影响力12;在2018-12至今,任海关总署公司会议服务职位。https://maimai.cn/mai/4vXGZ1ipbhAnhPpDEbhDywDN4hqS8PHQmF0a3FuelRY
5.入境宠物为何偏爱走上海浦东机场?1个月就申报了311只!摘要:作为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之一,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宠物数量骤增。据统计,5月1日至5月31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共监管入境宠物311只,同比增长近1.5倍。 5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正式实施,新政实施一个多月来,作为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之一...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155510
6.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缉私局,设关原则…我国海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China Customs)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基本任务是进出境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并承担口岸管理、保税监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海关合作等职责。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现有18个...http://www.fjtd-logistics.com/show.asp?id=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