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最新《有权查询、冻结、扣划机关清单》,第二部分为《有权机关查冻扣应出示证件及文书清单》。本期收录共计25个有权机关,涉及37项法律法规。
王静转载自公众号无界反洗钱
01
第一部分|
总表
有权机关汇总表(2022年3月)
序号
有权机关
查询
冻结
划扣
单位
个人
1
人民法院
2
税务机关
3
海关
4
人民检察院
x
5
公安机关
电信网络犯罪冻结资金返还
6
国家安全机关
7
军队保卫部门
8
监狱
9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0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11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2
外汇管理机关
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13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14
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
15
监察机关(含军队监察机关)
16
审计机关(含军队审计机关)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冻结
17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18
价格主管部门
19
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20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21
公证机构
22
民政部
23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5
反垄断执法机构
明细
有权查询、冻结、划扣机关(一)
冻结期限
法释[2020]20号第四百八十七条·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银发[2002]第1号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银监发[2014]53号第十八条·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续冻没有次数限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
银发[2002]第1号第十六条·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政策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20]20号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银发[2002]第1号
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2015]321号
2015年11月13日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六条
主席令第81号
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420号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主席令第10号
2018年10月26日施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
银监发[2014]53号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银监发[2016]41号
2016年9月18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定
银[2002]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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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查询、冻结、划扣机关(二)
《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冻结或者查封,期限为六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冻结、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48小时。
-
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X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八条·冻结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冻结期限到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到期前按原程序报批,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九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及孳息决定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可以依法要求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银行等机构、单位予以协助。
封存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新证券法》(2019修订)
主席令第37号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1号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
主席令第34号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
国务院令第532号
2008年8月5日起施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
国务院令第676号
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
主席令第26号
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主席令第3号监察委公告第1号
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
主席令第100号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修订)
国务院令第571号
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法发[2022]7号
有权查询、冻结、划扣机关(三)
国办发【2000】55号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
1、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银发(2002)第1号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
国办发[2000]55号
2000年8月13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主席令第92号
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
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
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1年1月8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主席令第25号
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修订)
国务院令第710号
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
司发通[2013]78号
2013年3月19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银发[2002)第1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24号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主席令第68号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02
第二部分|
查冻扣应出示证件文书列表
出示证件
出具文书
有权机关1、法院
出示证件两人以上,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1、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院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通知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1、查询。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加盖电子印章,可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2、冻结/续冻: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加盖电子印章;3、解冻:电子解除冻结裁定书和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加盖电子印章。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1、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2、无法现场办理完毕的,指派至少一名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单位介绍信取回反馈结果。
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公章的协助查询/冻结/解冻财产法律文书
3、公安机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返还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本人有效人民警察证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原件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原件
4、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工作或执法证件
协助查询通知书或有效的批准文件
5、监察机关
调查人员应当出具《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或者《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
6、审计机关
1、审计通知书副本;2、专项审计调查的书面通知,并说明有关情况。3、协助查询单位(个人)存款通知书。
7、公证机构
执法证件
存款查询函、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
8、反垄断执法机构
监督检查、调查(执法)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
调查通知书,经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9、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或者其他执法文书
10、中国人民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2、查阅、复制、封存被调查的金融机构客户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
11、外汇管理机关
执法公函或通知书
12、财政部门
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查询存款通知书
1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
14、海关
1、人民法院
权限
两人以上,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七条、第四百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一点
法发[2000]21号
2000年9月4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八条
1、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通知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解冻
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
扣划
1、法院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通知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网络查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法释[2013]20号
2013年9月2日起施行
2、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等机关
1、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2、无法现场办理完毕的,可以由提出协助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派至少一名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单位介绍信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回反馈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八条
政策依据银监发[2014)53号
由两名以上冻结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持本人有效人民警察证,前往冻结银行办理返还工作
1、《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原件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原件;2、资金返还时,如冻结银行发现该冻结账户还有被其他司法部门冻结的,可暂停资金返还工作。协商一致同意并出具加盖司法部门公章函件后,方可启动资金返还工作。
银监发[2016)41号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银监办发(2016)170号
2016年12月2日起施行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国办发(2000)55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
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5、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调查人员工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一十条
监察委公告第1号
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
【监察法释义(41)】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的程序性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年6月8日发布
审计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出示其工作证件
1、审计通知书副本;2、专项审计调查的书面通知,并说明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七条
1、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2、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第三点
司发通[2013)78号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反垄断案件专用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国市监反垄断(2019]72号
2019年4月3日起施行
3、证监、人行、外汇局、财政部、银保监、海关
9、证券监督管理构
《新证券法》(2019修订)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令第3号
2001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
海关总署令第2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海关总署令第184号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参考与注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20号
2.《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第1号
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法〔2015〕32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主席令第10号
5.《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银监发〔2014〕53号
6.《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
7.《新证券法》(2019修订),主席令第37号
8.《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00〕55号
9.《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订),主席令第3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委公告第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主席令第100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修订),国务院令第571号
14.《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法发〔2022〕7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主席令第34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国务院令第532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19.《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主席令第25号
2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修订),国务院令第710号
22.《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主席令第26号
24.《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
2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2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27.《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第3号
28.《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
29.《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
30.《反垄断法》,主席令第68号
3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反垄断案件专用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72号
3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主席令第81号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海关总署令第250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18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