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商务部回应附件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公告全文如下: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pdf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pdf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

2024年11月15日

商务部网站截图

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清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清单》的出台背景?

答:制定统一的《清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出口管制体系重要改革举措。《清单》将承接分散在即将废止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并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做法,按照10大行业领域、5种物项类型的划分方式进行系统整合,统一编配出口管制编码,形成完整的清单体系,与《条例》同步实施。统一的《清单》将有利于引导各方全面准确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有利于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更好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

问:《清单》是否调整了管制范围,中方未来有无增加清单物项的考虑?

答:中方此次制定《清单》是对现有已管制的所有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建立完整的清单体系和制度,暂不涉及具体管制范围的调整。中方始终秉持合理、审慎、适度的原则开展两用物项列管工作,目前已实施管制的两用物项数量仅700项左右,明显少于主要国家和地区。未来,中方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在广泛调查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产业、技术、贸易、安全等因素,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物项列管和调整工作。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5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4-10-24 施行日期1994-12-01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正文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署长 钱冠林 1994年10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 ...https://law.lawtime.cn/d622820627914.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7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陆与澳门关于建立更 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陆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 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发刊时间2012.08.10第22...https://www.360doc.cn/article/7499155_306713806.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 海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2002/1/2 [有效] 浏览:865 第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已于2001年12月25日经署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对外...http://www.chinaytg.cn/www/news/NewsView.sep?Page=95&titleid=4113
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3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12年3月22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5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http://law.foodmate.net/show-207905.html
5.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提交的通知其中,在第三十项中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改)作出修改:删去第十六条中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一事,在进口饲料圈里引起热议。http://www.pigscience.com/index.php?a=show&catid=11&id=3331
1.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申报和审核的要求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进出口的贸易额常年位居世界的第一位,进行商品出口和进口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海关的审查,也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款,那么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申报和审核的要求?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 一、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申报和审核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https://m.66law.cn/laws/412901.aspx
2.海关总署令124号中对于进境修理物品的规定视频海关总署令124号中对于进境修理物品的规定的文档下载:PDFDOCTXT 关于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公司商铺首页|更多产品|联系方式|黄页介绍 主营产品【我公司浩通天成国际物流公司主营业务,出口货物退运检测维修,红酒食品等进口预包装清关,保税区仓储分拣配送(可提供香港仓库),企业保税区转厂一日游 咨询可联系保税区于经理 ...https://product.11467.com/info/12974878.htm
3.海关总署令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一、《办法》以第38号海关总署令对外公布,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二、各地海关在对过境货物的监管工作中,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简化手续,加速验放,提供方便,使过境货物尽快出境。 对同我国签署的过境货物协定,由海关总署通知各有关海关。 三、除发现有伪报货名和国别,借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的货物以及其它违...https://www.customslawyer.cn/portal/fgk/detail/id/31456.html
4.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海关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发布日期: 2015-06-18阅读:12629来源:作者:记者:编辑:彭思源海关总署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的总署令《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已于 1997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9日我署发布的...http://www.xtzbq.com/HTML/2015/6/1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