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等8部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指定监管场地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公告、2019年第80号公告、2019年第81号公告、2019年第89号公告、2019年第92号公告、2019年第108号公告、2019年第114号公告、2019年第165号公告等8部公告。
THE END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等8部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指定监管场地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公告、2019年第80号公告、2019年第81号公告、2019年第89号公告、2019年第92号公告、2019年第108号公告、2019年第114号公告、2019年第165号公告等8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