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
自2021年6月19日零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的入境人士
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同时,为更好管理医学观察酒店,自6月21日开始,由台湾地区入境澳门的非澳门居民,只能入住鹭环海天度假酒店。有关人士在台湾地区办理值机手续时,必须出示由鹭环海天度假酒店发出的预订确认书。旅游局呼吁,如已预订其他自选酒店,请尽快联络酒店取消预订,而已入住其他自选酒店的人士,则不受影响。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更新日期:2021年6月20日(截至下午3时)
1.广东省:
>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白云区永平街道;>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不包括深圳机场和福永码头);>东莞市:南城街道;>佛山市:盈康包装有限公司宿舍,南海区、禅城区;>湛江市:吴川市覃巴镇下榕村;
2.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
温馨提示
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如符合以下条件,内地往返澳门都不须隔离:
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
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
持有效入境签注;
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经粤澳口岸通关人士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搭浙江省温州来澳航班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关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请参考澳门卫生局发出的说明指引:更新日期:2021年6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