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海关总署在2021年4月颁布了第248&249号法令,两项法令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生效。所以,如果您将食品从境外进口到中国,境外生产商必须向中国海关总署(GACC)申请注册,获得在华注册编号后产品才能顺利通关。
普通食品
蔬菜及其制品(保鲜和脱水蔬菜除外)
粮食制品以及其他产品
茶叶类
坚果及籽类制品
酒类(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其他原酒及食用酒精)
饮料及冷冻饮品(包装饮用水、果蔬汁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茶(类)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冷冻饮品及其制作料、饮用冰)
饼干、糕点、面包
糖类(原糖、食糖、乳糖、糖浆、其他糖等)
糖果、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调味品(食用盐、酱油、食醋、味精、其他调味品(不包括糖))
经烘焙的咖啡豆及其制品(不包括巧克力)、经烘焙的可可豆及其制品(不包括巧克力)
水果制品(果酱、果粉、水果罐头)
其他杂项食品(蜜饯、膨化食品、酿酒原料、食品加工用菌种、果冻、蛋白质及其衍生物、棕榈芯)
救济措施
GACC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业务流程图
GACC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GACC准入申请与受理步骤:
01、确认HS海关编码及适用的准入方式。
02、在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或Cifer单一窗口页面注册账号。
03、严格按照企业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产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写注册申请书。
05、GACC局端审核。(1)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齐全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06、根据风险分析及实际工作需要,海关总署组织评审组,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评估审查,并形成评审工作报告。
07、海关总署对评审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标准。
08、海关总署根据评估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对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予注册,通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
09、准予注册的企业,中国海关适时网上发布。
我们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商品归类,判定对应的注册方式与最佳实施方案。
3、协助企业根据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产品标准检视注册要素,完成自我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持续性改进方案,使之符合注册条件检查要点和中国国家食品生产及产品标准。协助整理、筛选、编辑、翻译所需资料,使申请资料符合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6、专家组技术评审跟进与沟通,必要时主动进行解释说明。
8、根据企业变化,协助变更申请。
GACC准入对应的食品生产卫生规范(部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1930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126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卫生规范GB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生产卫生规范GB895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生产卫生规范GB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174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啤酒生产卫生规范GB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生产卫生规范GB89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GB185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174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26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8951-2016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27341
以下海关编码的进口普通食品受控于248号法令:
GACC进口普通食品海关编码
根据产品类别应遵守的普通食品标准(部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GB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GB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GB3164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酪蛋白GB316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2559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GB316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粕类GB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GB31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1520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9678.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进口食品合规服务
1.食品进口可行性分析
3.特殊产品前置许可咨询
4.其它食品进口疑难问题咨询
产品技术合规支持
目的:确定食品是否可以进口到中国
1.确定产品分类及是否可以进口
2.审核产品是否有非法添加或者用量、含量不合规
3.进口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如有不合规,提出修改意见
产品标签审核
目的:确保进口产品的中文标签符合要求
1.审核产品原标并给出修改意见
2.审核中文标签,翻译制作中文标签
新食品原料申报及咨询
1.新食品原料合规咨询及培训
2.新食品原料鉴定
3.实质等同论证
4.新食品原料申报
1、注册常见错误有哪些
(1)产品归类错误,适用了错误的准入方式及程序。
(2)未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检视企业要素,并进行可行性评估。
(3)未提交电子申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
(4)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或附件非英文或中文。
(5)文件格式有误,无法打开。
(6)申请材料中需企业所在地主管机构签字盖章处空缺。
(7)申请表必要部分填写不完全。
(8)申请表附件材料不全或与申请表内容描述不对应,不能佐证申请表内容有效性。
(9)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中存在明显不符合中国法规的描述。
(10)申请中未能精确列明所出口的产品信息,以致于通关失败需紧急增项。(境外生产商一般根据实际产品严格对应HSCODE进行注册,但中国港口报关行或货代一般根据最优惠税率或最低监管条件或最简操作方式进行归类,存在不同港口不同货代对同一件货物有不同归类的可能性,不同市场主体合理但又错位的诉求造成的紧急情况,我机构亦处理多起。)
(11)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相互矛盾。
2、GACC局端注册代理公司
3、是否可以委托代理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8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第九条,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
4、在华注册编号申请规则
答:须以工厂为单位,同一个生产工厂可以为不同类别的产品申请多个在华注册编号,但不允许同一个在华注册编号用在不同类别的产品上。
这里的救济是本机构对以下业务状况的一种自定义或称呼,不代表官方的意思表达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及经济学上的救济意义无关联。
GACC准入救济
我们提供全方位咨询与分析,经过调整、验证,使得境外生产企业符合中国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产品符合添加剂使用、农兽药残留、标签等法律法规,也可根据国家(地区)和产品,无偿协助查看合格评定并给予非约束性、务实的市场准入可行性建议以供参考。
代理人救济
原代理人因技术水平、经验不足造成不可接受的损耗;原代理人主动解除委托或失去联系,造成申请中断和经济上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继续注册申请工作或给予无偿参考建议。
数据救济
2021年10月份GACC安排为18类食品开放一个月注册绿色通道,有些境外主管当局提交的企业要素不完整或数据混乱,如企业名称写为地址、营业执照编号写为国家名称、产品种类写为人名等等,致使相应境外生产企业仍无法使用有效编码辅助报关,我机构已合理救济多起实例。
培译及顾问
当对中国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准入程序一无所知或不甚了解时,我们可以向企业提供有偿培译服务,使企业完全了解中国的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可以独立完成企业准入注册和产品标签合规工作,抑或成为法规咨询及产品合规年度合作伙伴。团队建制完善、熟悉全法规演变进程、技术储备丰富、多语言沟通顺畅、地接事务便利性、掌握合规关键点,了解贸易通关及检疫事项。顾问聘任不是开放业务采用邀请制,经评估分析满足条件的对象由我机构主动邀约。
退运及预警救济
食品贸易过程中因企业资质问题、产品技术不合规、标签不合规或者自认为合规、归类错误造成的误判。因触发风险预警而造成的退运、暂停进口、撤销资质等制裁措施。我们可以试图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合规、企业整改、培训、再认证、再沟通等措施推进企业解除制裁的进程。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6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