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网店、直播......各式各样的进口食品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它们从国外到我们身边前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呢?
小“洋”糕的进“口”之旅
01
进口前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
或者代理商、国内进口商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向海关备案。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02
进口中
申报要求
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货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证书。
合格评定
食品到达口岸后,海关根据系统要求实施单证审核、现场查验及取样送检。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进口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03
进口后
要注意:申报错误会影响进口食品通关时长!!!
其实在海关的执法过程中,会根据企业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企业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种:申报错误、违规行为、违法行为。
1、若定性为申报错误的,一般给予企业纠正改过的机会,不立案做删改单处理。
2、若定性为违规行为的,但没有主观故意地偷逃税款或是逃避监管,海关会以违规行为立案处理并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执行处罚。
3、若定性为违法行为的,违法但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行政立案调查,走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且构成犯罪的,立案调查,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诉讼。
海关提示
企业在报关单申报环节
要注意做到“三多”
一要多核对
税号、品名、价格、收发货人等申报前要多次核对确保正确。
二要多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每个税号的申报要求都有详细解释,许多企业在申报时存在漏报“零售包装”、“非零售包装”、外文品牌或错报规格要素等情况。只要在申报前多参考这两本工具书,就能解答申报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等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