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止一家加拿大中文媒体发布了这样的消息:8月1日起,中国出境可携带现金限额将调整为2万美元!
而且这个传闻说的有鼻子有眼:
“自2019年8月1日起,中国海关将要严查携带超额美元出境。查到将会罚款。超过2万美金,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巨额的话,还有可能判处洗钱罪,会被判刑!
众所周知,每个国家对携带现金出入境都有一定数额的限制,美国是携带超过1万美元必须申报,中国则是5000美元。
近日,有微博网友报料称,中国海关将对携带超量外币进行严查,如被查到未申报携带超额现金出入境者,将被课以巨额罚款。
另一方面,将携带外币的最低额度调高至2万美元等值面额,出境携带2万美元以下,或者入境携带5万美元以下,只是警告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神奇的是,这个消息还有一张貌似海关总署文件的截图:
但是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小编找到了中国海关总署的官网。
恕我直言,找遍官网,也没有找到任何8月1号生效的携带外币的新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从2003年起,就一直沿用至今。
其中关于携带现金的规定是:
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敲黑板划重点:5000-10000美金的,需要找银行申请《携带证》;10000美金以上的,符合上面四条的,需要找外汇局申请《携带证》。
《携带证》自签发之日起30天之内一次使用有效。如果《携带证》不慎遗失,可回银行原签发网点开具《补办证明》;然后凭该证明到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办理核准件;再凭核准件到银行原签发网点补办《携带证》。
不得不说,国内办事,就是各种跑啊……这么重要的东西,还是尽量妥善保管吧。
那么,如果没有申报,也没有《携带证》,携带巨额现金出境会面临什么惩罚呢?
1、按走私论处
2017年1月24日,一名中国籍旅客从上海搭乘航班出境,通过无申报通道接受海关检查时,海关关员开箱查验后,发现当大量叠装整齐的日币现金1060万,折合人民币约64万元。
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一旦被认定为走私,那么除了罚款外,还可能面临刑事惩罚。
2、没收
一名经深圳文锦渡口岸出境的香港女子,携带了一只行李箱,选择“无申报通道”过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因形迹可疑,海关对其进行人身检查,结果发现她在身上绑了港币120余万元。海关按规定放行相当于5000美金的港币,其余按走私处理、予以没收。
3、对超额货币退运
一名经广州白云机场入境的外籍男子,携带一只行李箱和一个手提包,选择“无申报通道”过关,海关关员发现其行李箱内装满了美元现钞,共计200余万。
退一万步讲,就算中国真的允许携带20000美金出境,加拿大海关这边,带进来也有限制啊……
根据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官网显示,如果携带超过10000加元现金进入加拿大的话,必须要向CBSA申报。
如果没有进行申报,CBSA有权扣押所有货币。当然,有可能会在支付罚款后退回给你。罚款范围从250加元到5000加元不等。
申报的表格将发送至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进行评估和分析。如果怀疑这些现金是为恐怖活动或者犯罪提供资金,以后的麻烦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