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04-03-12施行日期:2004-03-1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2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03-12
施行日期2004-03-12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参照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拟定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草案)和《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草案)。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质检总局决定就两个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二)2004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国门酒店。
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20人,旁听人数不超过100人(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B12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联系人:段小红温立泉
2.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座110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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