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商业B2B直接出口商品;
2、企业如何办理B2B出口清关手续?
商业登记
海外仓企业备案
组织系统接入联调
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国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组织系统(以下简称“单一窗口”)。接入联调,确保出口报关过程中交易订单、海外仓单仓单、物流信息等电子数据按要求传输至海关。
出口报关
1、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常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清关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网票价值5000元以下,不涉及证明、报检、涉税低值商品(以下简称“B2B低值商品”),企业也可选择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2、采用清关方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将交易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单仓单(9810出口模式)提前报送海关。
3.采用电子清单方式申报的,企业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单仓单(9810出口模式)及运费信息到海关。
4.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海关发送收款信息。
3、海关对B2B出口有哪些便利措施?
1.对于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出口B2B低值货物,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的企业可按6位数字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简化报关方式的HS编码。
2.海关可优先安排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查验。
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省通关一体化。关区内企业可选择向当地海关申报,货物在口岸由当地海关查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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