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不要求接种疫苗。
推荐健康防疫措施:
疟疾预防。有限的间日疟原虫风险,6月到10月期间,主要存在于与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东部和南部边境地区,
推荐预防等级:第一级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禁止入境:
免税入境(16周岁及以上)
有关规定的附加信息:
个人使用的摄像机入境无需特殊许可,条件是在到达和出境入申报。
海关须在进入乌兹别克斯坦或其他独联体国家时全部完成,且应与其他旅行文件一起妥善保存,以便在乘坐国际航班离开时交给海关工作人员检查。
出境规定
禁止出境:1.军火弹药;2.贵金属(金,银等)及含有贵金属物品,旅客此类的个人财产除外,如个人首饰,并在到达已申报;3.含有宝石或真珍珠的物品;4.古董和艺术品(取得文化部的特殊许可的除外);5.皮草。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进入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个机场清关。目的地不是独联体国家的过境旅客,其行李免于清关。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居民:1.当地货币乌兹别克斯坦苏姆(UZS)无限制。2.外币无限制。非居民:1.当地货币乌兹别克斯坦苏姆(UZS)无限制。2.外币无限制。在到达时需填一份申报表。当旅客携带货币超过1000美元时,需接受检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