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学植物检疫学1.教材:《植物检疫学》.许志刚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2.参考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北京:农业出版社,19912)
植物检疫条列,北京:农业出版社,19923)
王重高、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4)
北京农业大学主编,植物检疫学,北京:比农业大学出版社,19895)
农业部植物检疫所,中国植物检疫对象手册,合肥:安徽科技出版社,
1990
6)
赵弄昌,植物检疫(鉴定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667)
美国白蛾组编写,美国白蛾,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8)
徐国金等,植物有害生物检疫熏蒸技术,北京:农业出版社,19889)曹骥,植物检疫手册,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10)商鸿生主编.《植物检疫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教材和参考书1.教材:《植物检疫学》.许志刚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2.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3.植物检疫的特点
4.国内外植物检疫概况和中国植物检疫简史
第一章绪论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3.植物1.掌握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2.了解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3.掌握植物检疫的特点
4.了解国内外植物检疫的概况目的和要求:1.掌握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第一节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的关系一、植物检疫的由来1.Quarantum
世界上最早的植物检疫是1660年法国鲁昂地区为了小麦秆锈病,二、概念
随着植物保护科学的发展和植物检疫工作的广泛开展,人们对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认识不断提高,植物检疫的概念也不断得到发展,日趋完善。不同的教科书对植物检疫概念的解释也不尽相同。1.植物检疫: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业生产的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它是人类同自然长期斗争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二、概念随着植物保护科学的发展和植物检疫工作的广涉及以下概念:有害生物(Pest):是泛指为害或可能为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IPPC)。有害生物包括:限定的有害生物和非限定的有害生物两类限定的有害生物又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两种
涉及以下概念:
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on-RegulatedPest,NRP),亦就是已经广泛发生或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有些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有些危害性很大,但是各国都有发生,且大多为气流传播,一旦有少量发现,一般也不必采取检疫措施来处理。
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on-RegulatedPes
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Pest,RP)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有发生但、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亦即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对其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害生物,也有人称之谓“潜在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Pest,RP)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Pest,QP):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egulatednon-QuarantinePest,RNQP):是一种在进口国虽有广泛分布,但存在于进境的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将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进口方的法律、法规可规定对其采取检疫措施。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Pest,QP):指对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植物检疫的对象与一般防治的对象不同
针对的有害生物不同处理的对象不同两者所采取处理的最终要求不同研究内容:国际性、多部门工作方法不同:强制性,人员具有权威性三、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三、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1、阻止危险性病、虫、杂草随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外传入获传出——外检2.封锁国内局部地区已发生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使其不蔓延——
内检3.对已传入的危险性病虫草,采取紧急措施,就地彻底消灭——检疫处理四、植物检疫学的任务和目的1、阻止危险性病、虫、杂草随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外传入获传出——第二节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一、引种与检疫的关系引种的优点:增加植物种质的多样性的手段提高栽培植物抗病虫、逆境的手段提高和改善品质的手段缺点:有害生物随调运植物或产品传播条件适宜又缺少天敌,导致有害生物迅速扩展危害,如马铃薯晚疫病、葡萄根瘤蚜等第二节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一、引种与检疫的关系二、主权与检疫的关系
作为国家的一项主权,反映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
1937年由日本传入中国:甘薯黑斑病:日本在中国强行推广易感品种“冲绳百号”蚕豆象:随饲料传入中国二、主权与检疫的关系三、外贸发展与检疫的关系在对外贸易和发展创汇农业方面,植物检疫起着特殊的作用
四、植物检疫的效益: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外贸发展与检疫的关系第三节植物检疫的特点一、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规为手段,实施强制性的检疫检查
1.法规防治
2.技术性强:快速、准确、有效二、植物检疫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铲除相结合要有预见性:立法执法过程第三节植物检疫的特点一、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三、植物检疫立足于国内,放眼于世界
爱国主义:保护本国的植物免受外来有害生物危害国际主义:防止有害生物扩散到别国或地区去具有国际性的特点,表现在:各国植物检疫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植物检疫的国际法规及国际惯例各国所采取的检疫措施应以现行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为基础,当高于国际标准时应有详尽科学依据检疫需要各国政府、技术人员的紧密合作三、植物检疫立足于国内,放眼于世界第四节国内外植检的概况和中国植检史一、世界各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类型
1.从实验检疫的方法出发,分为全面和针对性检疫
2.根据植物检疫体系管理,分为三种模式:
美国模式欧洲模式亚洲模式3.按照各国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发达国家型
经济共同体型发展中国家型第四节国内外植检的概况和中国植检史一、世界各国植物检疫的基二、几种有代表性的植物检疫做法
1.美国:立法严密
2.欧盟: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3.日本:由日本水产省农蚕园艺局植物防疫科负责
二、几种有代表性的植物检疫做法三、国际植物检疫发展的趋势及经验1.加强植物检疫职能2.转变检疫管理思路3.构建快速反应机制
三、国际植物检疫发展的趋势及经验四、中国植物检疫简史1.早期的植物检疫
2.新中国成立后植检事业获得新生口岸植物检疫国内植物检疫
四、中国植物检疫简史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各有哪些特点?植物检疫与农业、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关系?植物检疫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如何?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是什么?本章思考题: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各有哪些特点?本章思考题: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内容:
1、植物检疫法规
(1)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
(2)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内容;
(3)中国植物检疫法规简介;
(4)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
2、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第二章
(1)植目的和意义:
掌握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原则与核心内容,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了解重要的国际性法规,包括IPPC、SPS、植物检疫双边协定、ISPMs。目的和意义:法规:法律规范,国家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组成:假定、处理、制裁假定--所要求或所应禁止的行为处理--具体内容,细则、条例制裁--违反后的法律后果第一节
植物检疫法规法规:法律规范,国家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一、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1.植物检疫法规是人类同病虫害长期斗争的产物
2.植物检疫法规由单项规定向综合性法规发展一、植物检疫法规的起源与发展
植物检疫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法规与公约、地区性法规与各个国家的法规、规章与条例1.国际性法规与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二、基本内容植物检疫法规主要包括国际法规与公约、二、基本内容2.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1)亚洲和太平洋植物保护委员会(AsianandPacificPlantProtectionCommission,APPPC),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立在泰国曼谷,
(2)加勒比海地区植物保护委员会(CaribbeanPlantProtectionCommission,CPPC)于1967年成立,总部设在巴巴多斯,现有23个成员国。
(3)欧洲和地中海地区植物保护组织(EuropeanandMediterraneanPlantProtectionOrganization,EPPO)成立于1950年,总部设在巴黎,目前有成员43个。2.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1)亚洲和太平洋植物保护委员会(A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4)卡塔赫拉协定委员会(ComunidadAndina,CA),又称中南美洲植保组织,成立于1969年,现有成员国5个,总部设在秘鲁。
(5)南锥体区域植保委员会(Cz)miteRegionaldeSanidadVegetalparaelConoSur,COSAVE)成立于1980年,现有南美洲的成员国5个,总部设在巴拉圭。
(6)泛非植物检疫理事会(Inter-AfricanPhytosanitaryCouncil,IAPSC)于1954年成立,总部位于喀麦隆的雅温德,现有51个成员国。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4)卡塔赫拉协定委员会(Comunid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7)北美洲植物保护组织(NorthAmericanPlantProtectionOrganization,NAPPO)成立于1976年,共有3个成员。其总部设立在渥太华。
(8)中美洲国际农业卫生组织(OrganismoInternacionalRegionalde5anidadAgropecuaria,OIRSA)成立于1953年,现有8个成员国,总部设在萨尔瓦多。
(9)太平洋地区植保组织(PacificPlantProtectionOrganization,PPPO)成立于1995年,现有22个成员国,总部设在斐济。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
此外,在一些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涉及植物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应当施行卫生检疫或者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负责拣出并进行检疫,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企业不得运递”。《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货物运输的检疫,按国家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也包含有植物检疫的内容。
植物检疫主管部门
植物检疫的技术依托单位
四、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1.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林业检疫四、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分组成。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现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国内的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分别负责,国内县级以上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体制。1.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主要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检疫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植物检疫学术团体等为植物检疫服务的各种组织。
专职从事植物检疫科研的单位主要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隔离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中心、四川和广东区域植物检疫隔离场、国家林业局所属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以及农林院校的有关机构。
2、植物检疫的技术依托单位。主要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检疫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植物检疫学
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分别承担口岸植物检疫人员及国内农业植物检疫人员的培训任务。
许多农业院校和师范院校都开设植物检疫专业,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植物检疫专门人才。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下设有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目前全国各省、市、县农业植物检疫机构2000多个,检疫人员超过10000人。我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97个,专职检疫员400多人。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分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种植业管理司省农业厅(农委)市农业局(农委)县、区农业局(农委)省植保植检站市植保植检站县、区植保植检站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示意图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种植业管理司省农业厅(农委)市农业局(农委第二节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共17个标准,具体内容见P36~47比较重要的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PRA)、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常见的植物检疫术语见附录5第二节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共17个标准,具体内容见P36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1)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
(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
(3)外来生物防治物的输入和释放行为准则
(4)建立非疫区的要求(5)植物检疫术语(6)监测准则(7)出境证书系统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1)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8)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9)有害生物铲除计划准则(10)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11)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12)植物检疫证书准则(13)违约通知和紧急处理准则(14)有害生物管理体系中综合防治措施的应用(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准则(16)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17)有害生物报告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续):(8)某一地区有害生物状况的确定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续)几个重要的概念:pest:
任何对植物、植物产品造成损害的植物、动物、病原物的小种、株系或生物型。QuarantinePest:
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RegulatedNon-QuarantinePest:
(PestRiskAnalys1.有害生物:有害生物(pest)是指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构成伤害或破坏的任何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
植物有害生物通常可分为害虫、病原真菌、病原原核生物(细菌、植原体、螺原体)、植物病毒(病毒和类病毒)、杂草、病原线虫、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动物等若干类。2.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3.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疫区、低度流行区和非疫区第一节有害生物与非疫区1.有害生物:有害生物(pest)是指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植物检疫学讲解课件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1)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必要性(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发展(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4)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5)风险分析的类别(6)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实例(7)各国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概况及现状(8)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第二节
概念:PestRiskAnalysis(PRA):以生物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
PRA起步阶段(1870~1920年)
PRA发展阶段(1921~1990年)
PRA综合发展阶段(1991年~)一、PRA的产生和发展概念:PestRiskAna1872年俄国、法国颁布禁止从美国进口马铃薯,以防止马铃薯甲虫及针对葡萄根瘤蚜禁止从国外输入葡萄插条的法令,标志着PRA的开始。
特点:传入可能性研究阶段
认识较低:简单生物学特性
评价简单:传入的可能性
措施单一:禁止进口1.PRA起步阶段(1870~1920年)1872年俄国、法国颁布禁止从美国进口马铃薯,以防止马铃2.PRA发展阶段(1921~1990年)1924年,Cook首先将气候因子引入有害生物的研究领域;1972年,Weltzien提出了地理植物病理学的理论等。特点:不仅评价了有害生物传入的可能性,而且评估传入后定殖的可能性引入“风险”的概念停留在适生性阶段2.PRA发展阶段(1921~1990年)1991年,NAPPO提出“由生物体传入或扩散引发的对植物和植物产品的风险分析步骤”;
1995年,FAO颁布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2001年颁布了《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从只重视有害生物定居问题的适生性研究转入有害生物对包括农业生产系统在内的社会环境、经济、生态的综合影响评估。3.PRA综合发展阶段(1991年~)1991年,NAPPO提出“由生物体传入或扩3特点:综合考虑有害生物的寄主范围、生存所需的环境条件、扩散能力、受威胁农作物在当地的重要性及一旦传入有害生物带来的经济影响(包括潜在的影响)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量化及综合评估来确定风险的大小及应采取的合适保护水平的植物检疫措施。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起点
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estRiskAssessment)
有害生物风险管理(PestRiskManagement)四、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第一阶段: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起点可能被视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有害生物可能会使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的传播途径,通常是一种进口商品。因检疫政策的修订而重新开始作风险分析
促成PRA的开始或启动
如果有害生物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定义,应当利用专家评判来审查第二阶段中收集的资料,以决定有害生物是否具有足够的经济重要性和传入可能性,亦即是否具有足够的风险,来证明采取植物检疫措施是正当的。如果是,则进入第三阶段;如果不是,对该有害生物的PRA就到此为止。第二阶段的结论如果有害生物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第三阶段:有害生物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可接受风险水平的确定及其与之相一致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方案的设计和评估。以前检疫一概要求零允许量的科学依据不足。遵循成本-收益和可行性原则、最小影响原则和非歧视原则,第三阶段:有害生物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可接受风险水平的确定及其与1.风险管理备选方案
在第三阶段结束时,已经决定了有关有害生物或传播途径的适当的植物检疫措施。第三阶段的完成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仅完成第一、二阶段,然后没有对风险管理备选方案进行适当评估就采取植物检疫措施是不正当的。在实施植物检疫措施之后,应当监督其有效性,如有必要应当对风险管理备选方案进行审查。特别注意,在实施PRA过程后,还应当进行必要的记录。第三阶段的结论在第三阶段结束时,已经决记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工作
第一时期:危险性病虫草害检疫重要性评价和适生性分析
第二时期:PRA与检疫实际结合和计算机辅助评价
第三时期: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成立—里程碑中国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二、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
1.从传播途径开始的PRA
第一步:由输出国提出要求,由国家检验检疫局列入计划,并要求输出国提供有关的材料,包括随该商品传带的有害生物名单以及产地进行有关的官方防治措施。
第二步: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确立。第三步:对每一种中国关心的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逐个进行风险评估。第四步:总体风险归纳。
第五步:备选方案的提出。根据总体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植物检疫防范措施建议。
二、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1.从传播途径开始的PRA
第六步:就总体风险征求有关专家和管理者的意见。
第七步:评估报告的产生。
第八步: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价,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九步:风险管理。第十步:形成PRA报告。第十一步:在实施检疫措施之后,应当监督其有效性,如有必要应对检疫措施进行评价第六步:就总体风险征求有关专家和管理者的意见。2.从有害生物开始的PRA
第一步:有害生物的鉴定或选定。
第二步:对每一种中国关心的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逐个进行风险评估。①传入可能性评估:包括进入可能性评估和定殖可能性评估。②扩散可能性评估。③传入后果评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
第三步:备选方案的提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植物检疫防范措施建议。第四步:风险评估结果和植物检疫措施建议征求有关专家和管理者的意见。2.从有害生物开始的PRA第一步:有害生物的鉴定
第五步:PRA报告的产生。报告的内容要求:①有害生物数据单。②单一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包括寄主可得性、适生性等。③备选方案。④对征求意见的答复或解释。
第六步:对PRA报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七步:风险管理。①适当保护水平(APL)的确定,必要时,结合经济、社会因素,提出APL。②备选方案的可行性评估。③建议的检疫措施。④征求意见。⑤决策建议。第五步:PRA报告的产生。3.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
(1)风险评估概要。
(2)流程交接登记表。
(3)风险评估要求描述。
(4)商品的有害生物名单(全)。
3.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1)风险评估概要。(5)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列出筛选依据,逐条简述,单一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包括数据单、参考文献等。(6)总体风险归纳。(7)备选方案。(8)对管理者提问的答复。(9)对评价人意见的答复。(10)提问、意见的原件或总结。(5)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列出筛选依据,逐条简述,单4.有害生物重要性排序方法
1981年根据不同类群的有害生物特点,按照为害程度、受害作物的经济重要性、中国有无分布、传播和扩散的可能性和防治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对170种植物病毒、122种细菌、102种真菌、935种线虫、约500种昆虫以及6属22种杂草进行了评价。4.有害生物重要性排序方法1981年
转基因生物: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外源基因转移到原来不具有这种基因的生物体内,使之有效表达并遗传,由此获得的基因改良生物成为转基因生物,国际上通常称为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简称GMO.第七节转基因植物的风险评估转基因生物: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将外源基因转移到第七节1.食用风险
外源基因表达的蛋白质可能对人畜有毒或使人产生过敏反应。
转基因的非预期效应有可能使转基因植物中的重要营养成分发生改变.
使转基因植物中的内源性毒素含量升高,危害人体健康。一、转基因植物的风险1.食用风险一、转基因植物的风险
包括危害农业生产和危害生态环境的风险,即成为有害生物的风险。主要包括:
1)适应性的改变可能增加潜在的侵害性
2)基因漂流、重组等可能会使原来无害的生物变为或产生新的有害生物
3)转基因的标记、启动、终止等序列及一些新特性可能有害
4)可能会危害非目标生物2.环境风险包括危害农业生产和危害生态环境的风险,即成为2.1.食品安全的概念评价食物的安全性必须始终考虑危险性与有益性的平衡,从日常使用量和维生素等营养成分的有益性考虑,只要对人体的有害性低到可忽略的程度,通常认为这样的食物就是安全的。二、食用安全性评价1.食品安全的概念二、食用安全性评价2.评价方法
1)检查插入基因新产生的蛋白质及其次生产物的安全性:主要涉及蛋白质的毒性和致敏性
2)测定转基因的非预期效应营养成分的比较抗营养成分的比较,确认内源毒素的变化加工产品的各种成分分析
3)动物毒性实验2.评价方法1.风险评估首先对转基因植物是否发生基因漂移、杂交和转基因植物扩散到其他地区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其次对影响效应进行分析2.风险管理两种模式:宽松型和严厉型三、转基因作物的环境风险分析1.风险评估三、转基因作物的环境风险分析思考题1.什么是PRA?2.为什么要进行PRA?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国际标准有那些?4.简述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基本过程。思考题1.什么是PRA?
掌握我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环节,正确理解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检疫监管、检疫处理与出证等检疫程序的含义和意义。了解检疫许可的审批手续、检疫申报的办理手续、现场检验的主要方法、疫情监测的主要手段、实验室检测的主要方法第四章植物检疫程序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与出证检疫监管掌握我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环节,正确理解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第一节检疫许可QuarantinePermit1.概念:又称检疫审批,指在调运、输入某些检疫物或引进禁止进境物时,输入单位须向当地植物检疫机关预先提出申请,检疫机关经过审批做出是否批准引进的法定程序。2.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因科学研究等需要引进的禁止进境物的特许审批;
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所属植检机构:负责从国外引进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水果、粮食等的一般审批第一节检疫许可QuarantinePermit1.概3.申报要求(条件):①必须事先向植物检疫部门提出申请;
②必须详细说明需要引进物的品名、品种、产地、引进的特殊需要和使用方式;
1.现场检查
主要是针对运输及运输工具、货物及存放场所、携带物及邮寄物等应检物进行查验。主要方法有:X光机检查检疫犬检查肉眼检查过筛检查1.现场检查主要是针对运输及运2.现场抽样:代表性、均匀性、移动性和趋性批:同一品名、同一商品标准、用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并有同一收货人或发货人的货物件:一批货物中每一个独立的袋、箱、筐、桶、捆、托等。散装货物以一定重量(100-1000kg)为一件样本量:一份样品的重量或体积样本数:一批货物中的几份样品即为样本数取样方法:随机取样、百分比取样法小样:初级样品,由一批货物的不同容器内或散堆的不同部位分别抽取的样品。混合样品:所取数份小样在容器内混合平均样品(或送检样品):小样混合后,再次进行取样。2.现场抽样:代表性、均匀性、移动性和趋性批:同一品名、同一第四节实验室检测LaboratoryTesting肉眼检测过筛检测比重检测染色检测X光检测洗涤检测保湿萌芽检测分离培养与接种试验噬菌体检测显微镜检测血清学检测指示植物接种检测分子鉴定和计算机辅助鉴定
预检是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前,输入方的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生长期间或加工包装场所进行检验、检测的过程。1.产地检疫和预检:预检是在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前产地检疫和预检的意义提高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简化现场检验的手续,加快商品流通避免货主的经济损失产地检疫和预检的意义
适用范围:进境植物、植物产品一、受理报检二、现场检验检疫三、实验室检验检疫四、结果评定与出证五、复验六、检验检疫处理七、检验检疫监管八、信息上报九、归档十、依据进境植物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
4样品由实验室保存。一般样品保存6个月(易腐烂的样品除外),需对外索赔的保存到索赔期满方可处理。3品质检验四、结果评定与出证1
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结果符合要求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或《检验证书》。
2检验检疫不合格的2.1发现我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有害生物(一、二类)、潜在危险生物、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和备忘录中订明的的有害生物、其它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报检人要求或需对外索赔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2.2安全卫生检验不合格的,出具《卫生证书》。2.3品质检验不合格的,出具《检验证书》。四、结果评定与出证1
检验检疫合格的3有分港卸货的,先期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只对本港所卸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一卸货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需统一对外出证的,由卸毕港检验检疫机构汇总后出证。
小麦矮腥黑穗病Wheatdwarfbunt
小麦印度腥黑穗病Wheatkarnalbunt
烟草霜霉病Tobaccobluemold马铃薯癌肿病Potatowart榆树枯萎病Dutchelmdisease复习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