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指定免疫点免疫、登记一条龙服务
本报讯《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从5月15日起开始施行,昨天,记者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较原来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而言,新条例在免疫、登记、年检等制度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也更加注重对养犬人个人行为的约束和规范。
先免疫再登记
条例规定,凡是个人和单位饲养的犬龄满3个月的犬只必须要接受狂犬病强制免疫。对已经免疫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辖区派出所指定的机构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个人养犬“一户一犬”
个人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金山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并实行“一户一犬”原则,也就是一套住房限养一只犬。而单位养犬的、应当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设有专门的圈养设施,配备专管人员照看。
烈性犬只严格禁养
条例明文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市公安部门和市农委也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的通告》。值得一提的是,具有烈性犬种血统的杂交犬都在禁养之列。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的烈性犬只,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收容。据介绍,烈性犬只的照片接下来也会公布,届时居民可以对照,以免遗落留下隐患。
市民可相互举报
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外出时必须要为犬只悬挂犬牌,长度不得超过两米的牵引带,大型犬只还需要戴嘴罩……如果有市民发现养犬人违反了该规定怎么办?区犬类管理部门的专管员表示:“居民可以用手机或相机拍下这些违规内容予以举报,也可以就近报告居委会或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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