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申请执行人贾某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蒋某、乔某偿还借款170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郭海宁在收案后对蒋某、乔某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尽管经过多次网络查询都未发现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但郭海宁并未放弃,仍然通过多种途径继续查找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发现以上情况后,郭海宁立即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6月中旬,郭海宁接到珠海边检通知,称蒋某正试图从珠海港珠澳大桥出境口岸前往香港,已被口岸拦截劝返。出境受限后,蒋某、乔某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贾某及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声称愿意与其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在法官接待日到东城法院沟通具体和解事宜。
然而,当郭海宁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二人此前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直播截图时,二人瞬间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最终承认了炫富、违反限高令出行的事实,表示愿意接受法院处罚。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蒋某、乔某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二人随身携带的手机等财物进行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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