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换取纸质车票时,按如下规定办理:
(1)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的,可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铁路代售点或车站自动售票机上办理。
(3)学生票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附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均为原件)到安装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识别器的车站售票窗口或铁路代售点办理。
(5)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订单号码等经核实一致的,予以换票;不一致的,不予换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同时核对减价优惠(待)凭证。学生票还应核减优惠乘车次数。
第十七条购票后、换票前,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乘车人本人应到乘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并按第十六条第(2)项办理换票。
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一寸照片一张: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