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上海“冰柜藏尸案”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朱某详述杀人经过。
据朱某供述,2016年10月15日,朱某和杨丽(化名)一起去杭州游玩。当天早上一早,杨丽发现自己之前看中的宾馆已满房,无奈之下预定了西湖宾馆的房间,但此时,杨丽已经有些不悦。
朱某说,自己当天睡觉睡到中午起床,后乘坐高铁,直到下午3点多才抵达杭州,“那时她就不开心了。”
案发的楼道口,被害人父母曾在地上烧纸钱祭奠女儿。
10月16日,由于当天回上海的高铁票都已经卖完,夫妻俩乘坐普通火车回上海,“回家后她就和我吵架,说我整个行程都没有计划好。我就安抚她。”
10月17日晚上,俩人再次为杭州之行吵架。
10月18日早上7点多,夫妻俩又发生争吵。“还是因为杭州的事情,说她不开心,我不想让她再说了,就用双手掐她的脖子。掐了几分钟,放开她时,她已经没有了呼吸,小便失禁,当时我认为她已经死了。”朱某透露,案发时他俩刚起床,杨丽半靠在床上,他站在床边,左脚跨在床上掐死了杨丽。
后来,朱某从衣柜里拿出了一件红色印花被套,将杨丽的尸体装了进去,拉上拉链,并放进了阳台上的冰柜里。“尸体放在最下面,盖了一块塑料透明的薄板,上面压了一些原来冰柜里存放的东西。”
朱某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不敢面对自己杀人这个事实,不想被人发现,“尸体放冰柜里冷冻不会腐烂。”
朱某供述自己之后去外面转了一圈,回到家后就将案发时的乳胶床垫丢到小区内的垃圾桶并清洗了案发时睡觉的被套、床单,“因为杨丽小便失禁了”。并且,朱某在案发后还将家里养的宠物陆续送了人,包括此前养的蜥蜴、十几条宠物蛇等。
朱某说,案发当天,他就用杨丽的手机进行转账,约有3万元。并在之后的日子里,朱某用杨丽的信用卡进行消费,透支10万多元,包括去海南、南京、甚至韩国首尔旅游。
2月1日中午,朱某把自己父母叫到家中,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并指着冰柜说杨丽在里面。之后在父母陪同下,朱某去公安局进行了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