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鱼不让带?那我把它摔死!”9月24日,江西上饶,一位大妈为了给家人带点新鲜的鱼吃,于是提着一个水桶装着几条鱼,准备乘坐高铁回家。可到了安检时,安检员却不让大妈上车。理由很简单,高铁不让带活鱼上车。大妈不服,遂与安检员理论。
理论未果后,大妈很生气,想强行进站。被安检员制止后。大妈一气之下,遂将水桶里的鱼捞出来,重重摔在地上,将鱼全部摔死。之后大妈声称,活鱼不让带,死鱼总可以了吧?
但安检人员却仍不同意让大妈进站,大妈更加生气地说道,凭什么死鱼也不让带?此时,民警也赶到现场处置。
最终,在民警的教育后,安检人员找来塑料袋将摔死的鱼裹好,还给大妈。大妈才得以顺利乘车。
1、有网友不解,为什么不给大妈带鱼上高铁,实际上,这是因为《铁路乘客运输规程》明确规定,除导盲犬外,不管是宠物还是海鲜,都不能带上动车。
还有网友表示,活鱼是海鲜,不给带能理解。但摔死的鱼,就不是海鲜了,凭什么又不让大妈带呢?
这是因为《铁路乘客运输规程》同时还规定,乘客乘坐动车组列车时,所携带的行李中,属于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车内。
也就是说,如果活鱼不打包装的话,不出两个小时肯定会发出异味,妨碍了公共卫生,因此安检员不让带,这就是安检员为什么要将摔死的鱼用塑料袋将其裹好的原因所在了。
2、大妈大吵大闹的行为,绝对不可取!这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果大妈不能理智对待,民警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可处5-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大妈执意大吵大闹而最终被警方治安处罚的话,那么其不仅要被拘留,180天内想再坐高铁就很难了。
最后,希望大家务必要谨记“法律禁止不可为!”意思就是说,既然规定是如此,大家就一定要遵守规则,切勿因不能理智对待,而造成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