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物防疫法:因科研等利用野生动物应当先检疫

“动物防疫法修改的亮点,比较突出的是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1月22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以159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王观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1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代表接待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共同回答刚刚通过的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问题。图为主席台。冯涛?摄

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王观芳介绍,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方针由原来“预防为主”调整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动物防疫责任由原来主要由政府兽医机构承担,调整为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责任体系。与此同时,原先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比如人畜共患病防控、野生动物检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防疫安全追溯机制。此外加强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了法律责任。

必然大幅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

王冠芳认为,修改动物防疫法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直接为动物防疫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第二,动物防疫法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动物疫病风险危害畜牧业发展,可能带来养殖畜禽死亡或者生产效益下降,给养殖者带来重大损失,也不利于稳定和高质量的畜产品供给,不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第三,动物防疫法为巩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定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我国肉类和禽蛋产量稳居世界第一,奶类产量世界第五。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但生产经营的主体分散,养殖方式落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比如,2019年全国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率为53%。从事生猪饲养的养殖场户在全国约有2200万家,但规模场户不到18万家,占比不足1%。这也意味着,全国超过99%的生猪养殖户年出栏占比还不到一半。

面对如此庞大的饲养规模和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相对落后的养殖方式,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责任非常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动物防疫队伍。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功民说,本次修订针对当前动物防疫体系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法律层面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稳定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在总则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在保障措施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向乡镇或特定区域派驻机构人员。

利用野生动物应当先检疫

防治野生动物源头和传播节点的人畜共患病,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方面。

王观芳说,本次修法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着力防止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和人类之间的传染病传播。

法律明确,利用野生动物应当先检疫。明确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形,需要非食用性利用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利用。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野生动物检疫规程缺失的问题,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办法,补上防止野生动物疫病传播的短板。

“动物防疫的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参加,尤其是本次修法增加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参加,有利于统筹做好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和人的疫病防控工作。”王冠芳说。

她同时表示,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还很有限,自然界的病毒以及可能带来人畜共患病的情况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防范野生动物源头的人畜共患病,除了法律要作出规定、政府要尽到职责、科学家要作出努力外,更重要的是人们要树立爱护自然、敬畏自然的意识,管控好自身的行为,主动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避免与野生动物过度亲密接触,自觉遵守疫病防控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省区市应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

在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许多意见都是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方面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对这个问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

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情况有很大不同。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05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养犬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的地方还制定了不止一部,一共是137部,各地的养犬管理措施也不尽相同,有较大区别。

考虑到上述情况,同时也考虑到养犬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老百姓身边事,自己的事。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从防止传播狂犬病等疫病出发,就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加强犬只登记,加强流浪犬猫管理等重要环节,在法律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作为地方立法的组成部分,设区的市级地方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养犬管理的具体办法。

县级以上政府应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畜禽活体交易

近年来,有关方面和许多社会公众对减少或者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域禁止畜禽活体交易的呼吁日益增多。

杨合庆介绍,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畜禽的活体交易。这些规定有利于减少畜禽传播疫病风险,使人民群众养成科学的饮食和消费习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THE END
1.法律内参解读热点事件,分享法律知识。https://www.163.com/dy/media/T1462351333629.html
2.活体宠物买卖纠纷问题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3582201.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起施行遛狗那些事您清楚吗?除了养狗方面的强制规定,人们还对一系列热点问题提出疑问,以后流浪猫流浪狗谁来管?活鸡活鱼还能不能现买现杀? 流浪猫狗谁来管? 法律对其他家禽家畜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除了对宠物防疫有新的明确规定外,对于家禽家畜、人工饲养捕获等其他动物的防疫,新《动物防疫法》也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http://m.news.cctv.com/m/a/index.shtml?id=ARTIZ6Iz2SMdoMOJmvSOZWj6210430
4.快递“宠物盲盒”违反邮政法还有哪些物品不能任性“寄”?在“宠物盲盒”引发的诸多争议中,快递企业寄递活体宠物是违法行为毋庸置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尹少成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的物品中,就有“各种活的动物”。 根据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寄递或者...http://e.mzyfz.com/paper/1648/paper_43398_9341.html
5.规则中心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经核定属实,如消费者申请赔付的,商家应按法律规定及京东规则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如京东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的,赔付费用由商家承担。 2. 商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且经京东判定有效后,消费者同样可以根据京东要求提供反举证,京东有权依据以下标准判定相关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权利人鉴定结果 鉴定费用 鉴定中...https://rule.jd.com/rule/ruleDetail.action?ruleId=923545053371174912
1.硚口市场监管致消费者关于购买活体宠物的告知书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和农业部《动物检疫规程》规定,现将购买活体宠物相关须知告知如下: 一、商家经营活体宠物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宠物销售”项,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上私自交易购买活体宠物。https://www.qiaokou.gov.cn/xxgk/jbxxgk/qtzdgkwj/jghsf/xfjs/202112/t20211207_1868186.shtml
2.售卖活体宠物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有关“售卖活体宠物相关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活体宠物售卖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宠物店需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卫生许可证,宠物需有健康证明,员工需持健康证件。从事犬类销售还需申请犬类经……https://www.64365.com/tuwen/aacvuik/
3.京东平台POP规则京东开放平台宠物猫狗活体类商品纠纷处理标准...(五)若交易双方确认交付标准,但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商家应按《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中发货及揽收时效中要求发货,若未按时效要求发货,则按规则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 退货、取消订单和预定 (一)宠物活体类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自行提供退货承诺的除外。 https://www.xiaoduoai.com/blog/1801.html
4.快递收寄活体动物违法吗1、邮寄活体动物是违法的。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容易腐烂的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2、【法律依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禁止...https://m.66law.cn/v/wenda/621611.aspx
5.宠物狗买卖合同范本(精选13篇)宠物狗买卖合同 13 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 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https://www.yjbys.com/hetongfa/maimai/873269.html
6.作为宠物饲养的活体野生动物繁育和交易管理,国际上有哪些经验...在有些地区,宠物饲养者甚至需要缴纳宠物税。更重要的是,公开透明的许可信息(如哪些机构或个人何时被许可繁育哪些物种)发布,以及透明、规范、可溯可查的标记系统是实现活体野生动物繁育交易有效管理的保障。 基于多重考量的制度设计 在上述国家中,活体野生动物管理政策都基于对多重风险因素的考虑,包括:人身安全、物种...http://www.isenlin.cn/sf_A42E7B0CFB9E4235B1E7C871D3520298_209_4FDB8DAA241.html
7.现在国家到底有没有关于活体宠物不退货的法律吗?现在国家到底有没有关于活体宠物不退货的法律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无理由退货权只存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购买商品的情况。对于实体商店的消费,没有法定的无理由退化权,具体是否可以无理由退货,由消费才与商家在消费合同中作出约定。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https://www.chongwugo.cn/1100.html
8.踩在宠物尸体上的活体盲盒生意,月赚20万一只猫咪价值9.9元,一个宠物盲盒商家月入20万。 无数条宠物生命戛然而止,而活体交易依旧在继续。 时间倒回到9月20日,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却有这样一条热搜让人痛心。 “百余宠物盲盒被遗弃路边”,9月20日,在上海嘉定一小区附近,100多只猫咪狗狗被雨淋得奄奄一息。 https://36kr.com/p/141192250527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