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养方要求退还宠物:领养方在领养期限内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宠物。
3.领养方未按照约定对宠物进行饲养和管理:领养方未保证宠物的生活质量、人身安全,或未按照法律法规为宠物办理必要的证照。
4.领养方未按照约定定期将宠物的健康状况告知收养方:领养方未能定期向收养方通报宠物的健康状况。三、法律名词及解释:1.宠物领养方:指愿意领养收养方宠物的一方。
2.宠物收养方:指提供宠物供领养方领养的一方。
3.领养费用:指领养方支付给收养方的宠物领养报酬。
4.领养期限:指双方约定的领养方领养宠物的期限。
5.违约金:指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赔偿。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领养方延迟支付领养费用:领养方应尽快支付领养费用,违约金将按约定扣除。
2.领养方要求提前退还宠物:领养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与收养方协商后续事宜。
3.宠物在领养期间发生意外:领养方应及时通知收养方,并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4.宠物走失:领养方应立即通知收养方,并共同采取寻找措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