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之后,沈阳市民政局调整了收养实施细则,放宽了异地限制。沈阳市儿童福利院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国内收养优先”等基本原则开展收养工作,通过探索尝试转变思路,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为保护儿童权益,为他们寻找回家的路。
近10个家庭收到拟收养通知单
4名儿童已进入收养家庭进行“融合”
据介绍,目前首批名单里已有4名儿童与收养家庭进入融合期,并即将于4月中旬结束融合期。融合期是收养双方感情、行为习惯的融合,目前这些家庭与孩子融合得特别好,融合期间每个家庭需要保证在每周传回一段视频、三张照片。
第二批18名可收养儿童信息公示
为满足更多家庭的收养需求,让更多孩子感受家的温暖,沈阳市儿童福利院向社会公示第二批共18名可收养儿童信息。记者注意到,这些孩子的年龄在3—11岁之间,在福利院的精心照料下,孩子们心智发育正常,具备被收养的基本条件。
市儿童福利院希望通过打破地域界限,让拟收养人和可收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实现孤儿早日融入社会、回归家庭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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