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领养福利院中的儿童,对领养人有什么要求?
山西德昭律师事务所窦渊律师解答: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
对于领养他人是否需要进行公证的。
所以,领养小孩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领养人或被领养人的意愿,但法律上并不是强制的。
山西德昭律师事务所窦渊律师解析:
对于收养人须提供下列证明: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
2、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7、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
8、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如果收养夫妇中有一个不能前往中国办理手续,另一人可根据由其签字的委托书代为办理。
收养审查的内容包括: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窦渊律师补充:
收养的程序是:
1、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2、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3、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4、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1)健康查体表。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5、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6、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7、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8、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窦渊律师简介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