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立宇、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杨文超报道:随着宠物经济的快速发展,“免费领养”的宠物售卖模式在南昌兴起,吸引了许多年轻人。“零元购”究竟是福利还是套路?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免费领养宠物”所谓的“无偿”可能是“捆绑销售”。
免费领养却须购买18个月猫粮
据店员介绍,按月购买猫粮的宠物售卖模式非常受年轻人欢迎,该宠物店在南昌已经通过这种模式“免费送出”超过6000只猫咪。
3000余元猫粮比电商贵千元
领养人每月支付188元用于购置猫粮,这些猫粮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记者在电商平台上调查发现,相同品牌与规格的产品,即3斤装的猫粮单价约为110元,而10份同款的主食罐头售价约为20元。与自行购买猫粮相比,领养者实际上每月要多支出约60元,在18个月的领养期内,额外的开销总计超1000元,这一数目已超出宠物店许多猫咪本身价值。
无法认定是否属于捆绑销售
领养必须在该店购买18个月的猫粮是否属于捆绑销售
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股张股长表示,消费者在宠物店现场签订的是领养协议,购买猫粮属于领养协议的附加条件。因为领养不属于销售行为,领养协议与宠物购买协议的性质是不同的,因此,宠物店要求领养人在该店购买满18个月的猫粮的行为无法认定为捆绑销售。
宠物死亡粮照卖
“免费领养”的争议还聚焦于领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
据店员介绍,若免费领养的宠物在18个月内出现意外死亡的情况,领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后续猫粮还需要消费者自行买单。据宠物店提供的合同,若领养人在1天至30天内因个人原因退宠,需赔付违约金1200元并归还猫给商家。此外,合同还约定,如果领养人超过2个月未能按时支付每月188元的购粮款项,商家有权要求领养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
刘律师建议,领养人在签署合同前需多观察领养宠物的健康状况,切勿预先进行任何资金转账或支付操作,避免上当受骗。正式签约环节,对于合同中任何含糊不清的条款,务必要求作出明确约定,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