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为了尽快完成交易,往往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由于口头合同比不上书面合同规范、严谨,一旦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当事人往往很难维权。
案情
口头约定报酬没支付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亲属关系,2017年、2018年期间被告在禄丰市碧城镇下村居委会下村及猫街老年协会承包建设工程,经被告与原告口头商量,将该建设工程中的粉刷、贴砖劳务包给原告施工。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合计5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没有支付,为此原告向禄丰市人民法院起诉。
判决
被告如数支付劳务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口头商量,被告将其承包的建设施工工程部分施工劳务包给原告完成,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按约定向原告支付报酬,并向原告出具欠条,双方债权债务确定,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被告未按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无故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判决被告李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原告何某某劳务费5万元。
法官说法
5个步骤规避口头合同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口头合同因其简便、易行、效率高,在商事活动中经常出现。但俗话说,“口说无凭”,口头合同在提高商业效率的同时,也包含着相当大的道德风险。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合同最常见的风险主要有:被告否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货物质量标准持不同看法、对价格及报酬产生争议、标的物的数量无法确定等,对主张权利者一方来说,无疑会增加举证的困难。
应对方案:1.杜绝口头承诺。2.签订既能促成交易,又能控制风险且可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