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90后夫妻离婚争夺价值18万宠物龟”事件中,男方一直经营一家宠物店,年初一次性购入一批乌龟,价值18万元。夫妻俩发生争执后,女方擅自将这批乌龟带回老家,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女方将13只乌龟返还给男方,男方补偿女方8万元。
陆江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具体到这个事件中,因乌龟并非传统形式上的财物,其具有生命,本身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夫妻双方在与宠物日常相处过程中,往往倾注了真实情感,很多时候变成了心灵的寄托,因此宠物与其他财产存在本质区别。法院确认宠物的归属权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日常照料、生活环境等因素,因宠物本身具有财产属性,对另一方而言,其未得到宠物的归属权,则由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价款。
自媒体账号如何分割
对此,陆江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作者的配偶无权在作者本人的著作中署名,也无权决定作品是否发表。如果作者的手稿、字画、设计稿等在离婚时还未能出版或未被采用,那它就仅仅属于夫妻一方的精神财富,不能请求分割。但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些知识产权的获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不开配偶一方的支持和帮助。如因转让专利获得转让费,或因发表作品取得稿酬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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