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公布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提出,对于诊断患有绝症的犬只,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犬只,因难以治愈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可对其实施无痛安乐死。
对此,有网友表示无奈和理解,“有些残忍,却不知道有什么其它办法”,“不安乐死,没人养,可是安乐死又觉得好心疼”;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安乐死“太残忍”;而更多的网友则建议从源头上治理流浪狗问题,“人道毁灭是最后的方法,对弃养的处罚也要跟上”。
【热点试题】
近日,深圳市公布了《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指出:对超过14天无人认领的流浪犬,可对其实施安乐死。对此有位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流浪狗的存在确实给社会治理增加了负担,但也有网友认为此举难以真正解决流浪狗问题。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公解析】
当前“养狗为伴”成为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因为狗生病被遗弃、走丢等原因造成社会上的流浪犬数量增多,各种野犬、大型犬、非防疫犬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更会造成伤人、传播疾病等社会问题。因此深圳市出台此规定,短期来看,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当前流浪狗过多的问题,在狗患问题久攻不下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同时深圳市对于这一问题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也是政府行政公开透明的体现。
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仅仅对狗采取措施并不能解决好当前的狗患问题,难以抓住病根。流浪狗产生的根源在于,一些养狗人不负责任,不想养时就将狗随意遗弃,或者管理不善导致狗逃逸、走丢,加之流浪狗无序繁殖,使得许多地方“狗患丛生”。同时14天的期限是否合理也引人深思。
在经济发展和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解决狗患问题,政府在采取措施时应当慎之又慎,除了对狗采取措施外,最主要的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从根源上减少流浪犬的产生。
首先,要完善立法。制定细致的法规,提高养狗门槛,对宠物犬的销售、购买、注册、繁殖、免疫等作出明确的要求,才能逐渐减少流浪犬的数量。
其次,要严格按执法。对于胡乱遗弃宠物犬,或者因管理不当导致宠物犬逃逸流浪的,必须进行相应的惩戒,因宠物犬流浪造成伤人、带来严重社会危害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再次,要做好宣传引导。积极通过社区、媒体开展“文明养犬”宣讲,普及养犬的常识,提倡科学养犬、文明养犬,避免冲动养犬。
最后,在对现有流浪犬的处理上,也应该多措并举,对一些烈性犬、绝症犬、没有治疗价值的犬可采用安乐死,而对其他的犬只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民间爱心组织合作,呼吁爱狗人士领养,让流浪犬不再流浪。